人在台灣能設日本公司嗎?登記完成不等於能在日本經營
人在台灣可以發起設立,但登記簿存在、在留資格與銀行開戶是三件事。先分開「能不能登記」和「能不能住在日本經營」。
赴日創業/搬遷的寬意圖方法地圖
入境核對與創業設立分界,不是免簽或 Visit Japan Web 全文
遠端登記與落地經營分界,不是海外董事登記全文
主體分流,不是株式 vs 合同對照全文
設立住址與事業所分界,不是事務所要件全文
兩筆資金門檻,不是設立費用表或簽證新制全文
設立後三扇門,不是開戶或稅務全文
既有查證頁,維持原職
既有查證頁,維持原職
既有查證頁,維持原職
既有查證頁,維持原職
既有查證頁,維持原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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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查證頁,維持原職
既有查證頁,維持原職
人在台灣可以發起設立,但登記簿存在、在留資格與銀行開戶是三件事。先分開「能不能登記」和「能不能住在日本經營」。
公司能寫在登記簿上的住址,不等於入管廳承認的事業所。先分開設立住址與簽證事務所,再去看出租與孵化器例外。
還沒決定是日本法人還是台灣公司設支店,不要先買印鑑或匯資本金。三條路的窗口與文件不能互填。
護照免簽、海關申報和公司設立常被寫成同一趟行程。先分開入境核對與創業設立,再打開對應頁。
「先匯一筆錢就同時完成設立和簽證」不成立。設立資本金與在留資格出資額要分開列,再去看費用表或新制頁。
登記簿出現公司名稱,只證明設立申請被受理。開戶、稅務届出與保險要另走銀行、稅務署與年金機構。
「赴日創業」「搬去日本」常被寫成同一套流程。比較穩的起點是先選一條路:入境核對、公司設立,還是在留資格,再點下一篇。
免稅結帳不是程序終點:出境時仍須攜帶商品與護照接受海關查驗,這與入境時人人都要交的申告書是兩件不同的事。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變更與更新,以日本法務省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為準。在臺灣送件窗口常是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的簽證說明。觀光簽/免簽不能當成工作許可。本文不定你的個案。
「經營・管理」在留資格的要件(事務所、資本、業務實態等)以入管廳當日公開要領為準。在法務局辦好會社登記,不自動等於在留卡。交流協會/入管的文件清單每年可能調整。
Visit Japan Web 可預先登錄入境審查與海關申報資料,但 QR Code 不是簽證、免稅或入境核准;現場仍可能查驗。
赴日免簽要同時看護照身分證字號、短期停留目的與入境審查;有免簽資格不代表一定獲准入境。
台灣旅客赴日自駕不是只帶國際駕照;應攜帶有效台灣駕照正本、合格日文譯本與護照,並核對車種及期間。
真空包裝、熟食、免稅店購買或少量自用,不會自動排除日本動植物檢疫;打包前逐項查成分與來源。
藥品在台灣合法或有醫師處方,不代表可直接攜入日本;先用英文或日文成分名查規制,再看用量與事前文件。
「沒有日本居民董事就不能設公司」是過時說法。法務省已受理代表董事全員不在日本居住的內國株式會社設立登記;但這不等於經營管理簽證、銀行開戶或營業許可會自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