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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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調書與給與支払報告書:1 月 31 日前要交哪些表,2027 年因週日順延到 2 月 1 日

首次發布:|最後查證:2026-10-17

法定調書限翌年 1 月 31 日,2026 年分順延 2027-02-01(2026-10-17)

日本公司過完年底,還有一批「向稅務署與市區町村報告付款資料」的作業:給員工的薪資、離職金、付給外部專家的報酬,都要整理成表格,在 1 月底前提出。這類表統稱「法定調書」。台灣人創業剛開始只有幾位員工,常常以為年末調整做完就結束,其實還有提出的動作。本文依國稅廳 No.7400、No.7401 與《令和 8 年分法定調書作成與提出手冊》整理,查證日 2026-10-17;實務請與稅理士或薪資軟體確認。

一年份的最後期限

法定調書原則上要在「支付確定年度的翌年 1 月 31 日」前,提出給負責付款事務的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的稅務署(No.7400)。2026 年分的期限是 2027 年 2 月 1 日(週一):手冊寫明法定調書與給與支払報告書的提出期限都是令和 9 年 2 月 1 日,原因是 1 月 31 日落在週日。

小公司最常碰到的 4 種

表對象提出到哪裡備註
給與所得的源泉徵收票/給與支払報告書居住者的薪資、賞與給與支払報告書交員工 1 月 1 日現在住所地的市區町村年中離職且支付額 30 萬円以下者,可省略提出
退職所得的源泉徵收票退職金稅務署2026 年分起,不再有提出省略範圍,全部要交
報酬、料金、契約金及賞金的支払調書稅理士、司法書士、律師、講演料、設計稿費等稅務署金額基準依報酬類型而異,請見手冊第 4 章
給與所得的源泉徵收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以上法定調書的彙整表稅務署提出法定調書時一併附上

另外,付給非居住者或外國法人的款項(如給台灣母公司的使用料、利息、報酬),要用另一套「非居住者等」支払調書,不能用居住者的表(No.7400)。法定調書全體共有 63 種(No.7401);本表只列小公司常見的。

2026 年分的幾個新變化

  • 給與所得源泉徵收票的提出範圍擴大:2026 年分起,與給與支払報告書同範圍,也就是年中離職而支付額 30 萬円以下者以外的全部。
  • みなし提出:2027 年 1 月 1 日以後,如果已把給與支払報告書交到市區町村,就視同已向稅務署提出源泉徵收票,不必另外提出稅務署用的版本;但仍須把源泉徵收票交給受領人。
  • e-Tax 義務門檻降低:前前年(2025 年)應提出的某種法定調書枚數達 30 枚以上,就必須用 e-Tax、認定雲端或光碟提出;以前是 100 枚以上,202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提出的仍適用 100 枚。判斷按每種法定調書分開計算。
  • 書面格式更新:2026 年 9 月國稅系統更新後,書面提出的格式改變,請下載最新版。

怎麼做

  1. 年底前列出一年內付款對象:員工、離職者、外部專家、非居住者。
  2. 12 月完成年末調整後,產生給與支払報告書與源泉徵收票。
  3. 個別整理報酬支払調書,收集對象的姓名、住址(或法人番號)、支付金額;向受款人取得個人編號(My Number)。
  4. 製作法定調書合計表,與各調書一起提出;e-Tax 需事前向稅務署提出開始届出書取得利用者識別番號。
  5. 1 月 31 日(逢假日順延)前提出,給與支払報告書提出給各員工所屬市區町村,建議使用 eLTAX。
  6. 受領人那一份(源泉徵收票)依法交付,不能寫個人編號。

容易踩雷

  • 以為員工人數少就免提:給與支払報告書仍要交給市區町村。
  • 把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用同一種表:非居住者要用專屬調書。
  • 不看 30 枚門檻:法定調書按種類判斷,單一種類超過門檻就不能用書面。
  • 法定調書拖到最後一天才準備,卻缺少個人編號或法人番號。

常見問題

沒有員工,只有社長一人領薪水,要交嗎?

有支付給與的,仍要依規定製作源泉徵收票與給與支払報告書;社長為受領人也是同樣處理。

給台灣母公司的款項,調書要交 2 份嗎?

No.7400 說明,若受款人住所在與日本有租稅條約自動情報交換的國家,要提出同一份 2 枚;該頁面的國名清單中沒有出現台灣,實際要求請以最新手冊與稅務署為準(待確認)。

超過期限會怎樣?

本文不下罰則結論;請在期限前提出,逾期情形請洽稅務署或稅理士。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