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簽證申請文件清單:新設公司屬類別 4,要備事業計畫書、登記、事務所、常勤職員、日語、經歷與源泉資料
新設公司多屬類別4;須備事業計畫書、事務所、常勤職員、日語、經歷與源泉資料(2026-10-17)
台灣人在日本新設公司後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最常被問的是:到底要交哪些文件?入管廳依「所屬機關」的規模和納稅紀錄分成類別 1 到 4,類別越高,要交的文件越多。剛設立、沒有前一年員工薪資法定調書合計表的公司,通常落在類別 4。本文依入管廳在留資格「經營、管理」頁面的提出書類一覽整理認定證明書申請的清單,查證日 2026-10-17。實際以最新的提出書類檢查表為準;個案請由行政書士確認。
類別怎麼分
| 類別 | 所屬機關 |
|---|---|
| 1 | 上市企業、保險業相互會社、國或地方公共團體、獨立行政法人、特殊法人、認可法人、公益法人、法人稅法別表第 1 的公共法人、創新創出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等 |
| 2 | 前一年法定調書合計表中,給與所得的源泉徵收稅額達 1,000 萬円以上的團體、個人 |
| 3 | 前一年有提出職員給與所得法定調書合計表的團體、個人(類別 2 除外) |
| 4 | 以上皆不符合的團體、個人(提不出能證明類別的文件,就是類別 4) |
新設公司沒有前一年的法定調書合計表,所以通常是類別 4。入管廳頁面寫明:類別 1、2 的其他資料原則不需要。類別 3、4 除了證明所屬類別的文件外,還要交下表的其他資料;其中類別 3 用前一年法定調書合計表影本證明類別。
認定證明書申請的提出書類(類別 3、4)
| 項目 | 內容 |
|---|---|
| 共通 | 申請書 1 件、照片 1 張、回郵信封 1 件(定形信封貼簡易書留郵資) |
| 活動內容 | 日本法人董事:定款中規定董事報酬的部分影本,或決議董事報酬的股東總會議事錄影本;其他情形見官方清單 |
| 事業計畫書 | 經營管理專家確認過的事業計畫書影本 1 件(見站內專家確認專文) |
| 事業內容 | 法人登記事項證明書影本;法人尚未登記時,附定款等證明正開始事業的文件 |
| 決算 | 直近年度決算文書影本(新設公司通常沒有,見下方貸借對照表) |
| 管理者 | 事業管理者適用:所屬機關代表者的申告書(2026 年 4 月 15 日起申請,類別 3、4 須追加) |
| 許認可 | 事業必要許認可的取得說明書與許可書影本 |
| 事務所 | 不動產登記簿謄本、租賃契約書及其他資料 |
| 事業規模 | 至少 1 名常勤職員的薪資支付文件與住民票;貸借對照表 1 件;登記事項證明書 |
| 日語能力 | 申請說明書、日語能力者的住民票、日語能力證明(考試合格證或學經歷資料)、常勤職員的薪資文件 |
| 經歷 | 學位證明書;或履歷書加在職證明書等 |
| 源泉資料(依認定用檢查表,僅類別 4:提不出法定調書合計表時) | 給與支付事務所等開設届出書影本;及直近 3 個月分的所得稅徵收高計算書(附領收日付印),或納期特例承認的證明 |
貸借對照表:即使首期決算尚未到來,也要提出設立時或設立後任一時點的貸借對照表(入管廳 Q&A 問 6)。
日本發行的證明與外文文件
日本發行的證明書,都要在發行日起 3 個月內提出;外文書類須附日文訳文,細節見站內翻譯專文。登記事項證明書可在法務局網站線上請求。提出的資料原則不退還,難再取得的原本須在申請時說明。
代理申請
代理人、申請取次者或法定代理人遞件時,需提示身分證明文件;新設事業所而由受託人負責的情形,也需提示委託契約。入管廳也提醒:非律師與行政書士,收費代寫申請書類,可能違反行政書士法。
怎麼做
- 先確認所屬類別:新設公司通常是類別 4。
- 下載最新的提出書類檢查表,逐項對照。
- 依序備齊:事業計畫書(專家確認)、登記事項證明書、事務所租約、常勤職員資料、日語能力證明、學歷或職歷證明。
- 提前辦理給與支付事務所等開設届出書與納期特例(見站內源泉專文),才能附上。
- 日本發行的證明確認在 3 個月內,外文書類備日文訳文。
- 請行政書士審查整份文件後再遞件。
容易踩雷
- 以為新設公司只要交登記與計畫書。
- 沒有先辦給與支付事務所等開設届出書,無法附源泉資料。
- 常勤職員的資格誤判(見站內專文)。
- 日本證明超過 3 個月。
- 自行代寫申請書卻向他人收費。
常見問題
類別 1 到 3 也要事業計畫書嗎?
類別 1、2 不需要(官方寫明其他資料原則不需要)。類別 3、4 要交:認定用檢查表(類別 3・4)中,事業計畫書那一項兩個類別都標為必要。
個人事業主適用嗎?
清單中有針對事業規模與個人事業主的欄位;本文以新設法人為主,個人事業的細節見站內專文(待確認)。
變更與更新的清單一樣嗎?
入管廳另列變更與更新的提出書類,更新另有共通檢查表,細節見官方頁面。
來源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在留資格「經營、管理」(提出書類一覽)(2026-10-17 查證):経営・管理に関する専門的な知識を有する者による評価を受けた事業計画書の写し 1通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經營管理基準省令改正 Q&A(2026-10-17 查證):決算期が到来していない場合においても、設立時又は設立後の任意の時点における貸借対照表を作成し提出してください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經營・管理」提出書類一覽【類別 3・4】(認定用檢查表)(2026-10-17 查證):経営・管理に関する専門的な知識を有する者による評価を受けた事業計画書の写し;前年分の職員の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等の法定調書合計表を提出できない理由を明らかにする次のいずれかの資料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