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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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酒類提供飲食店届出:午夜 0 時後還要賣酒,營業前先向警察署提出開始届出書

首次發布:|最後查證:2026-10-17

午前 0 時後賣酒要向警察署提開始届出書;漏提出可罰 50 萬円以下(2026-10-17)

很多台灣人開居酒屋、酒吧時以為拿到保健所的飲食店營業許可就能營業到天亮。其實,若午前 0 時以後還要提供酒類,還有一道由警察系統管轄的手續:深夜酒類提供飲食店營業的届出。它是「届出」,不是「許可」,但沒有提出就營業,一樣違法。本文依風營法第 2、13、32、33、55 條與警視廳公開的手續頁整理,查證日 2026-10-17;實際文件與期限請向營業所管轄警察署確認。

兩個制度,兩個窗口

制度主管管什麼
飲食店營業許可保健所(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施設基準(見站內專文)
深夜酒類提供飲食店届出公安委員會,經營業所管轄警察署(風營法)午前 0 時以後提供酒類的治安與風俗規範

哪些情形要提出

風營法把「酒類提供飲食店營業」定義為:以酒吧、酒場等主要提供酒類給客人的飲食店營業(以平常提供主食為營業常態者除外),並且營業時間不是只限於午前 6 時到午後 10 時之間。深夜(風營法第 13 條)是指午前 0 時到午前 6 時的時間。第 33 條第 1 項:要在深夜經營酒類提供飲食店營業的人,必須按營業所,向營業所所在地管轄的公安委員會,提出記載姓名或名稱與住址(法人含代表者姓名)、營業所名稱與所在地、營業所構造設備概要的届出書。

要提出什麼文件(以警視廳為例)

警視廳公開的深夜酒類提供飲食店營業届出所需書類,個人是 4 件,法人再加 1 件(定款等 3 種文件),頁面更新日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 營業開始届出書(別記樣式第 47 號)。
  2. 記載營業方法的書類(別記樣式第 48 號)。
  3. 營業所平面圖。
  4. 住民票(記載本籍;外國人則為記載國籍者)。
  5. 法人的話:定款、法人登記事項證明書與全部役員的住民票。

第 33 條第 2 項:廢止營業或提出事項變更時,也要提出變更届。這些資訊以警視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更新的頁面為準,樣式一覽頁更新日為 2025 年 8 月 7 日,其他道府縣可能略有不同。

營業時的規範

  • 深夜營業的人要將營業所的構造與設備,維持在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規定的技術基準內(第 32 條第 1 項)。
  • 第 32 條第 3 項準用規定:午後 10 時到翌日午前 6 時,不得讓未滿 18 歲者在營業所作為客人進出(有保護者同伴等例外另有規定)。
  • 都道府縣可依第 33 條第 4 項,以條例指定區域,禁止深夜提供酒類的飲食店營業。已經提出届出而營業的人,不受這項條例影響(第 5 項)。

罰則

違反第 33 條第 1 項,不提出届出書,或提出有虛偽記載的届出書,依第 55 條可處 50 萬円以下罰金。

怎麼做

  1. 簽租約前,向管轄警察署保安係確認該區域是否有條例禁止深夜酒類提供營業。
  2. 決定營業時間:若午前 0 時以後還要賣酒,才需要這份届出;午前 0 時前就打烊則不需要。
  3. 準備平面圖、住民票與營業方法書類;法人加上定款、登記事項證明書與役員住民票。
  4. 在營業開始前向警察署提出,具體提前日數請向警察署確認。
  5. 與保健所營業許可同步進行,因為兩份文件使用的平面圖需一致。
  6. 營業後如有名稱或構造變更,及時提出變更届。

容易踩雷

  • 以為保健所許可已涵蓋深夜營業。
  • 午前 0 時前打烊的店也去申請,其實不用,但想延長時再補提出。
  • 平面圖與保健所圖面不一致。
  • 允許未滿 18 歲者在午後 10 時後進入。
  • 沒有確認該區是否禁止深夜營業。

常見問題

中餐店有提供酒,需要嗎?

風營法的定義排除「營業常態上提供通常被認為是主食的餐點」的店;是否屬排除範圍,請洽警察署判斷(待確認)。

外國人可以提出嗎?

警視廳頁面載明外國人的住民票須記載國籍,沒有以國籍限制;其他文件請洽警察署。

手續費要多少?

本文引用的警視廳頁面沒有列手數料,請向警察署確認。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