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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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的設備做過資本的支出後,折舊怎麼算?原則把支出另當新資產,平成 24 年 4 月 1 日以後取得、定率法的資產可在翌年度合併成一個資產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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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的支出原則另當新資產折舊;平成24年4月後取得的定率法且償却率同者可翌年度合併(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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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日本公司 3 年前買了一批機械,今年花了 200 萬円做功能升級,延長了使用年限。這 200 萬円是修理費,還是要資本化?如果資本化,新增部分怎麼折舊?國稅廳 No.5405 回答資本化之後的折舊方法。本文依 No.5405(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筆升級支出下定論。要先判斷一筆支出算修理費還是資本的支出,見日本公司修繕工程怎麼分修繕費與資本的支出?20 萬円、60 萬円與取得價額約 10% 的判斷線這一篇,本文接在它之後,談確定屬資本的支出之後的折舊。No.5402 寫:修理、改良等若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可能期間或增加其價值,對應延長與增加的金額不是修繕費,而是資本的支出。

原則:新增支出另當一個新資產

No.5405 寫:對減價償却資產做了資本的支出(法人稅法施行令第 55 條第 4 項適用的情形除外)時,該資本的支出以其支出金額為固有取得價額,視為取得與資本的支出對象資產(舊減價償却資產)同種類、同耐用年數的新減價償却資產(追加償却資產),依其種類與耐用年數償却。舊減價償却資產,在資本的支出之後,仍然以現在採用的償却方法繼續償却。

平成 19 年 3 月 31 日以前取得的資產

No.5405 寫:對平成 19 年 3 月 31 日以前取得的減價償却資產做資本的支出時,也可以在資本的支出事業年度,把資本的支出金額加到舊減價償却資產的取得價額,包含資本的支出部分在內整體償却。此時要依舊資產的種類、耐用年數與償却方法對整體償却。注意:一旦把含資本的支出部分的整體在資本的支出事業年度計提償却費,翌事業年度起,就不能再改採上述原則(另當新資產)的方法。

平成 24 年 4 月 1 日以後取得、定率法的資產

No.5405 寫:公司對減價償却資產採定率法時,適用償却率相同的舊減價償却資產與追加償却資產,可以在資本的支出事業年度的翌事業年度開始時,把兩者的帳面價額合計作為取得價額,當作新取得一個減價償却資產(以翌事業年度開始日為取得日)。一旦把資本的支出部分含入整體並在翌事業年度計提償却費,翌翌事業年度起,就不能再採原則的方法。

頁面也指出:平成 19 年 4 月 1 日到平成 24 年 3 月 31 日之間取得的舊資產,舊資產是 250% 定率法、追加償却資產是 200% 定率法,償却率不同,所以此特例不適用。

同一事業年度內多次資本的支出

No.5405 寫:同一事業年度內對減價償却資產做了多次資本的支出,且各自採定率法,並且不適用上一段特例時,可在資本的支出事業年度的翌事業年度開始時,把這些資本的支出中種類與耐用年數相同者、該事業年度開始時的帳面價額合計,當作取得價額,視為新取得一個減價償却資產(也以翌事業年度開始日為取得日,依與舊資產相同的種類與耐用年數償却)。官方的注 1 到注 3 另寫:與舊資產合算的資本的支出,翌翌事業年度以後不能選擇與其他資本的支出合算(注 1);與其他資本的支出合算者,翌翌事業年度不能選擇與舊資產本體合算(注 2);合算的組合可以選擇,但一旦合算並在翌事業年度計提償却費,翌翌事業年度以後不能改成其他組合(注 3)。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日本公司(定率法、令和 8 年 4 月 1 日開始的事業年度)有一台平成 25 年取得的機械(舊資產),本年度做了 200 萬円的資本的支出,償却率與舊資產相同:

  • 原則:200 萬円另當作追加償却資產,依與舊資產同種類、同耐用年數償却;舊資產繼續依原償却方法。
  • 特例:可在翌事業年度開始時,把舊資產的帳面價額與追加償却資產的帳面價額合計,當作新取得的一個減價償却資產,並以翌事業年度開始日為取得日。但一旦合併並在翌事業年度計提償却費,翌翌事業年度起就不能回到另當新資產的原則。

算例的取得年度與金額屬假設;實際償却率是否相同,要依資產種類與取得時期。

怎麼做

  1. 先確認這筆支出屬資本的支出,不是修理費。
  2. 確認舊資產的取得時期(平成 19 年 3 月 31 日以前、平成 19 年 4 月 1 日到平成 24 年 3 月 31 日、平成 24 年 4 月 1 日以後)與償却方法。
  3. 選擇處理:原則(另當追加償却資產);平成 19 年 3 月 31 日以前取得者的整體合算;平成 24 年 4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定率法資產在翌事業年度合併。
  4. 一旦合算並計提償却費,不能再改回原則;合算選擇要保持一致。
  5. 償却方法的選定與變更手續,見日本折舊方法選擇:沒提出屆出書時機械設備預設定率法,變更須在年度開始前申請,採用未滿 3 年原則不獲准這篇;租賃房屋的裝潢見日本公司租辦公室並做內部裝修(造作),耐用年數怎麼算?賃借期間不可更新時可用租期、同一建物合併為 1 項資產那篇。
  6. 保存支出明細、資產台帳與償却計算。(本站建議)

容易踩雷

  • 把資本的支出直接加到舊資產而不另行管理:原則是另當追加償却資產。
  • 對平成 19 年 4 月到平成 24 年 3 月取得的資產套用翌年度合併特例:頁面寫舊資產 250% 定率法、追加償却資產 200% 定率法,償却率不同,特例不適用。
  • 合併後又想改回原則:頁面寫一旦合併並計提償却費,之後不能改回。
  • 把資本的支出與修理費混為一談:兩者的判斷在別篇。

常見問題

設備升級的支出,折舊怎麼算?

原則上視為取得與舊資產同種類、同耐用年數的新資產,依其種類與耐用年數另行償却;舊資產繼續依原方法。

可以和舊設備合併一起折舊嗎?

平成 24 年 4 月 1 日以後取得、採定率法且償却率相同的資產,可以在資本的支出事業年度的翌事業年度開始時合併;其他時期取得者依頁面各自的規定。

合併之後可以改回去嗎?

不行。No.5405 的注寫:一旦合併並在翌事業年度計提償却費,翌翌事業年度起,不能再採原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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