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買設備或土地,登記費、不動產取得稅與借款利息要不要算進取得價額?可不算入的 5 種付隨費用,與買地後拆建物的處理
取得價額原則含購買代價與直接費用;登記費與取得稅等5種付隨費用可不算入(2026-11-01)

假設日本公司買 1 台機器,除了價款,還付了運費、安裝費與試車費;另外買了 1 塊附舊房子的土地,付了登記費與不動產取得稅,還借錢付款。這些費用要算進資產的取得價額、跟著折舊,還是可以當期列費用?國稅廳分成 2 頁說明。本文依國稅廳 No.5400 與 No.5401(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筆費用決定分類。
取得價額的基本構成
No.5400 寫:購入的減價償却資產,取得價額原則上是資產的購入代價(含引取運費、荷役費、運送保險費、購入手續費、關稅等為購入資產所需的費用),加上為使資產供事業使用而直接需要的費用(例如據付費與調整試運轉費)的合計額。
可不算入取得價額的 5 種付隨費用
No.5400 寫:下列費用,即使與減價償却資產的取得有關,也可以不算入取得價額:
- 租稅公課等:(1)不動產取得稅或自動車取得稅;(2)新增設相關的事業所稅;(3)登錄免許稅及其他為登記或登錄所需的費用。
- 為建物建設等而做的調查、測量、設計、基礎工事等,因建設計畫變更而變成不需要者所需的費用。
- 已簽訂的減價償却資產取得契約解除,改取得其他減價償却資產時所支付的違約金。
- 為取得減價償却資產的借入金利息(使用開始前的期間部分)。頁面的注:使用開始後的期間的借入金利息,依期間經過算入損金。
- 以分期付款契約等購入的減價償却資產,若契約中購入代價與分期期間的利息、賣方回收價款所需費用等明確區分,其利息或費用。
注意頁面寫的是「可以不算入」,也就是這 5 類可選擇不算入取得價額;頁面沒有寫一律要列為當期費用,個案是否仍須處理,請洽稅理士。
買土地時順帶取得的建物:拆除後怎麼算
No.5401 寫:法人把建物的基地連同建物一起取得,或取得自家土地上借地人的建物時,若取得後大約 1 年內就著手拆除,初始就明顯是以拆除建物、利用土地為目的,則「建物拆除時的帳面價額」與「拆除費用」的合計(若有廢材處分所得,扣掉該金額後),要算入該土地的取得價額。
但是,若最初是為事業使用而取得建物,之後因不得已的理由而不得不放棄使用,即使取得後大約 1 年內拆除,建物的帳面價額與拆除費用的合計,也可以不算入土地取得價額,而在拆除時算入損金。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日本公司買 1 台機器,價款 500 萬円,另付引取運費 10 萬円、據付費 20 萬円、調整試運轉費 10 萬円:取得價額是 500 + 10 + 20 + 10 = 540 萬円。再假設公司買 1 塊土地連同 1 棟舊屋,取得後 3 個月就拆屋,目的是蓋新廠:舊屋拆除時帳面價額 300 萬円,拆除費 200 萬円,廢材處分所得 10 萬円,依 No.5401,300 + 200 - 10 = 490 萬円要算入土地取得價額。若是公司本來打算把舊屋當辦公室用,但因政府公告道路拓寬而不得已放棄,之後 1 年內拆除,則可以不算入土地,列為拆除時的損金。另外,買土地的登錄免許稅與不動產取得稅,依法人稅基本通達 7-3-3 之 2(固定資產取得價額可不算入的費用例示,含不動產取得稅),也可以不算入土地取得價額;No.5400 本身談的是減價償却資產。算例的金額純屬示意。
怎麼做
- 先把費用分成:購入代價、引取運費等購入所需費用、據付費與試運轉費等直接費用,以及上述 5 種付隨費用。
- 購入代價與直接費用一併算入取得價額,作為折舊的基礎;折舊方法與少額資產,見日本折舊方法選擇:沒提出屆出書時機械設備預設定率法,變更須在年度開始前申請,採用未滿 3 年原則不獲准與少額減價償却資產特例:2026 年 4 月起單價未滿 40 萬円,中小企業每年合計 300 萬円。
- 登錄免許稅、不動產取得稅、使用開始前的借款利息等 5 種費用,決定是否不算入取得價額(官方寫「可以不算入」;每期處理一致是本站建議)。
- 買土地附帶舊建物的,記下取得目的:初始就要拆除者,拆除時帳面價額與拆除費用併入土地;不得已放棄事業使用者,可列損金。
- 買進後修繕或改良的分類,見日本公司修繕工程怎麼分修繕費與資本的支出?20 萬円、60 萬円與取得價額約 10% 的判斷線,那是買進之後的支出分類,與取得時的付隨費用不同;買中古資產的年限,見日本公司買二手設備,耐用年數怎麼算?見積使用可能期間與簡便法 20% 的算法。
- 保存契約、請求書、登記費與稅的收據,以及借款利息的計算。
容易踩雷
- 把運費與據付費當成可以不算入:這些是購入代價或直接費用,要算入。
- 以為 5 種付隨費用「一律」不能算入:頁面寫的是「可以不算入」。
- 買土地後拆除舊建物,沒有區分初始目的:初始就要拆除者,拆除成本併入土地。
- 使用開始後的借款利息仍算進取得價額:頁面的注寫使用開始後的期間依期間經過算入損金。
常見問題
買機器的運費與安裝費,要算進取得價額嗎?
原則上要。取得價額包含引取運費等購入所需費用,以及據付費、調整試運轉費等直接費用。
買土地的登記費與不動產取得稅可以當費用嗎?
No.5400(減價償却資產)與通達 7-3-3 之 2(固定資產,含土地)寫這類費用可以不算入取得價額;是否當期列費用,請依稅理士的建議,官方頁沒有進一步規定。
買土地連同舊屋,1 年內拆了,成本怎麼算?
初始就為拆除、利用土地者,拆除時的帳面價額加拆除費用,扣掉廢材處分所得後,併入土地取得價額;最初為事業使用但因不得已而放棄者,可列為拆除時的損金。
來源
- 国税庁:No.5400 減価償却資産の取得価額に含めないことができる付随費用(2026-11-01 查證):減価償却資産の取得に関連して支出した費用であっても、減価償却資産の取得価額に算入しないことができます。
- 国税庁:No.5401 土地とともに取得した建物を取り壊した場合の土地の取得価額(2026-11-01 查證):その取得後おおむね1年以内にその建物の取壊しに着手するなど、初めからその建物を取り壊して土地を利用する目的であることが明らかな場合には、その建物の取壊しのときの帳簿価額と取壊費用の合計額(廃材の処分によって得た金額があるときは、それを控除した金額)は、その土地の取得価額に算入することとされています。
- 国税庁:法人税基本通達 7-3-3の2(固定資産の取得価額に算入しないことができる費用の例示)(2026-11-01 查證):次に掲げるような費用の額は、たとえ固定資産の取得に関連して支出するものであっても、これを固定資産の取得価額に算入しないことができ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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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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