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日本定時株主總會怎麼開:非公開公司 1 週前通知,議事錄留 10 年,全員同意可省略招集或用書面決議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TW to JP

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非公開公司 1 週前通知;全員同意可免招集;議事錄留 10 年(2026-10-19)

日本定時株主總會怎麼開:非公開公司 1 週前通知,議事錄留 10 年,全員同意可省略招集或用書面決議主題插畫
台灣到日本工作喵文章主題插畫

台灣人在日本設株式會社,常常是自己一個人當股東、一個人當取締役。很多人以為「一人公司不需要開會」,其實會社法對定時股東總會的要求並不因為是一人公司而消失,只是有簡化的路徑。第一輪談過決算申告、董事任期,本文專談每年一次的定時株主總會:什麼時候開、怎麼通知、可以怎麼簡化、議事錄要留多久。資料依 e-Gov 會社法條文整理,查證日 2026-10-19;細節請洽司法書士或稅理士。

同主題可接著看:取締役人數與任期:非公開公司 1 人即可、設取締役會要 3 人以上,任期最長可延到 10 年。

法律怎麼規定

會社法第 296 條第 1 項:定時株主總會要在「每事業年度結束後的一定時期」召集。法律沒有寫明確的日數,常見做法是配合基準日與稅務申告時程,在結算後數個月內召開。

基準日(第 124 條):公司可以設定基準日,以該日株主名簿上的股東為可行使權利者,但基準日股東所能行使的權利,必須是基準日起 3 個月以內行使的權利,因此定時總會常在結算後 3 個月內舉行(本站推論)。設定基準日時,須在基準日 2 週前公告,除非定款已有規定。

通知期限與形式

第 299 條:召集總會,取締役要在總會日的 2 週前發出通知;但非公開公司(公開會社以外的株式會社)只要 1 週前,非取締役會設置公司還可以用定款把期間再縮短。例外:若決定允許股東以書面或電磁方式行使表決權(第 298 條第 1 項第 3、4 號),則仍須 2 週前通知,且須用書面。

通知形式:公司是取締役會設置會社時,通知必須用書面(取得股東同意時可用電磁方式);不是取締役會設置會社的小公司,則不一定要書面。通知中要記載總會的日時、場所、議題等。

三種簡化方式

  1. 全員同意免招集(第 300 條):全體股東同意時,可以不經過招集手續就開會;但若已決定允許股東以書面或電磁方式行使表決權(第 298 條第 1 項第 3、4 號),依第 299 條仍須招集通知,不能適用免招集。
  2. 書面決議(第 319 條):董事或股東提案後,所有有表決權的股東以書面或電磁紀錄表示同意,就視為已有該決議;不必真的開會。公司要把同意文件在決議被視為成立之日起 10 年保存在本店。
  3. 一人股東(本站整理,非條文):實務上由一人在紀錄上完成決議,但仍要作成議事錄或決議書。

要在總會上做的事

第 438 條:取締役要把計算書類(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和事業報告提交或提供給定時總會;計算書類須經定時總會承認,事業報告須報告;設有會計監察人的大公司另有可免承認的例外(第 439 條)。承認完畢後再做決算公告與稅務申告。

議事錄與保存

第 318 條:總會必須作成議事錄;公司要在總會日起 10 年間,把議事錄放在本店;總會日起 5 年間,把副本放在支店(電磁方式且已有相應措施者除外)。股東與債權人在營業時間內可以請求閱覽或謄寫。

怎麼做

  1. 在結算後先確認基準日是否在定款或另行公告,並預留 3 個月權利行使期限。
  2. 判斷公司是否為取締役會設置會社;是的話,用書面通知,並在總會前至少 1 週(非公開)發出。
  3. 若股東都是自己人,取得全員同意,免招集;或直接用書面決議簽署。
  4. 準備議案:承認計算書類、報告事業報告、取締役選任或退任(任期屆滿時)。
  5. 會後作成議事錄,載明日時、場所、議事經過、出席人與議長等,簽名後存放本店。
  6. 把決議書或同意書附到之後的變更登記(如董事重任)、決算公告與報稅檔案。

容易踩雷

  • 以為一人公司沒有股東總會,結果任期屆滿後董事重任登記缺少決議書。
  • 有取締役會設置公司,卻用口頭或電子郵件通知,沒有取得股東同意。
  • 以書面決議取代開會,但 10 年保存只放在電腦,換主機時資料遺失。
  • 基準日離總會超過 3 個月,無法讓基準日股東行使議決權。

常見問題

非公開公司最少幾天前通知?

1 週前(公開會社以外的株式會社);非取締役會設置公司可以在定款縮短;但允許書面或電磁表決權時仍須 2 週前。

全體股東同意時還要發通知嗎?

原則上不必。會社法第 300 條允許全員同意時不經招集手續開會,但已允許書面或電磁表決權者除外。

議事錄要保存多久?

總會日起 10 年放在本店,支店副本 5 年;書面決議的同意文件也要在成立日起 10 年保存本店。

來源

  • 會社法(e-Gov)(2026-10-19 查證):公開会社でない株式会社にあっては、一週間
  • 會社法第 318、319 條(2026-10-19 查證):株式会社は、株主総会の日から十年間、前項の議事録をその本店に備え置か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本站相關標籤

#台灣人赴日準備 #赴日的台灣人 #文章 #流程說明 #公司型態選擇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9|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