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發獎金的社保手續:賞與支払屆要在發放日起 5 日內提出,健保標準賞與額年度累計上限 573 萬円、厚生年金每月 150 萬円
發獎金 5 日內提賞與支払屆;標準賞與額上限健保年度 573 萬円、年金每月 150 萬円(2026-10-19)

很多台灣老闆發年終獎金時,只想到所得稅的源泉扣繳,忘了社保也要辦手續與繳費。第一輪的社保費率專文談月薪費率,上一篇談 7 月的算定基礎屆;本文處理另一個動作:發獎金後的「被保險者賞與支払屆」。依日本年金機構「向員工發放賞與時的手續」頁面整理,查證日 2026-10-19;個案請洽社會保險勞務士。
同主題可接著看:2026 年度東京社會保險費率:健保 9.85%、厚生年金 18.3%,月薪 30 萬円員工與公司各付多少。
要在多久內提出
事業主對被保險者支付賞與後,要向年金機構提出「被保險者賞與支払屆」;提出時期是「賞與支付日起 5 日以內」,窗口是事務中心或管轄年金事務所,可用電子申請、電子媒體、郵寄或親送。未支付時,登記的賞與支付預定月若沒有發獎金,要提出「賞與不支給報告書」。登記的預定月可在新規適用屆或事業所關係變更屆中登記;預定月前一個月,年金機構會寄來印好被保險者姓名的用紙。
保險料怎麼算
賞與保險料的基礎,是實際發放的賞與額(稅前總額),千円以下捨去後稱「標準賞與額」,乘以健康保險、厚生年金的保險料率,由事業主與被保險者折半負擔。上限:
- 健康保險:標準賞與額年度(4 月 1 日到翌年 3 月 31 日)累計 573 萬円。
- 厚生年金:每月 150 萬円;同月內發 2 次以上,合併計算後適用上限。
保險料與當月月保險料合併,在賞與支付月的翌月通知,月底前繳納;被保險者負擔的部分,可在發獎金時扣除。
特別的情形
- 年度累計超過 573 萬円:不跨資格取得喪失(持續投保)時,超過部分不另計,該月標準賞與額決定為累計到 573 萬円為止,之後該年度的賞與標準額為 0。若年度內有轉職、轉勤等取得喪失,則要依被保險者申出,提出「健康保險標準賞與額累計申出書」,該書不能用電子申請。
- 資格取得月(取得日以後)發的賞與要計保險料;資格喪失月發的賞與不計保險料,但仍列入累計。
- 育兒休業等免除保險料期間發的賞與,也會決定標準賞與額並計入年度累計。
- 同月內支付 2 次以上:最後一次支付後,合併當月全部賞與一次申報。
簡單試算(本站,非官方)
賞與稅前 80 萬 5,500 円:標準賞與額為 80 萬 5,000 円(千円以下捨去,此處 500 円捨去後為 805,000 円)。再乘以適用的合計保險料率,勞資各付一半,費率請見本站社保費率專文。
怎麼做
- 預先在年金機構登記賞與支付預定月(夏季、冬季各一次是常見)。
- 發獎金當天,記下實際支付日與金額,千円以下捨去。
- 支付日起 5 日內提出賞與支払屆;未發則提出賞與不支給報告書。
- 在賞與給付時,按被保險者負擔一半的保險料率扣款。
- 翌月月底前繳納合併後的保險料。
- 注意員工當年度累計是否可能超過 573 萬円;轉職者要提出累計申出書。
容易踩雷
- 只辦源泉所得稅,沒有向年金機構提出賞與支払屆。
- 超過 5 日才提出。
- 預定月沒有發獎金卻沒有提不支給報告書,被催告。
- 同月發 2 次獎金,分兩次各自申報而不合併。
常見問題
發獎金後幾天內要申報社保?
賞與支付日起 5 日以內提出賞與支払屆。
健保標準賞與額上限是多少?
年度累計 573 萬円;厚生年金為每月 150 萬円。
預定月沒發獎金怎麼辦?
改提「賞與不支給報告書」,不提者年金機構會在翌々月寄催告狀。
來源
- 日本年金機構 向員工發放賞與時的手續(2026-10-19 查證):賞与支払日から5日以内
- 日本年金機構 定時決定(算定基礎届)(2026-10-19 查證):事業主は、7月1日現在で使用している全被保険者の3カ月間(4月、5月、6月)の報酬月額を算定基礎届により届出し
本站相關標籤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9|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