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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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退職金算哪一年的所得?原則看收入確定日,須股東會決議的役員退職金看決議日(金額未定者看訂定日),因一個勤務先退職分年領 2 筆以上以最先領取日所屬年為準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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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歸屬年看收入確定日;須股東會決議的役員退職金看決議日(金額未定者看訂定日);分年領看最先日(2026-11-01)

日本退職金算哪一年的所得?原則看收入確定日,須股東會決議的役員退職金看決議日(金額未定者看訂定日),因一個勤務先退職分年領 2 筆以上以最先領取日所屬年為準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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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台灣人在日本的公司擔任取締役,12 月提出辭任,股東會在同月決議支付退職金,但錢到隔年 3 月才付;或員工退職後,過了一陣子又因退職金規程修訂補發一筆差額。這些退職金要算哪一年的所得?國稅廳 No.2725 說明什麼是退職所得,No.2728 說明收入確定的時點。本文依這兩頁(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筆退職金決定歸屬年。退職金的源泉所得稅,見日本公司付一般退職金,源泉所得稅怎麼算?有提出退職所得申告書時扣退職所得控除額再乘 1/2,沒提出時按支給額 20.42%這一篇;員工升任董事或董事分掌變更時的退職金,見日本公司員工升任董事、或董事改任監察人與減薪,先付退職金稅上能列費用嗎?使用人升格與分掌變更的條件那一篇;本文談退職金算哪一年。

什麼是退職所得(No.2725)

No.2725 寫:退職所得,是因退職而一時領取的退職手當、一時恩給等給與,以及具有這些性質的給與所得。也就是說,若沒有退職就不會支付、因退職而一時支付的給與,才是退職所得;退職時或退職後從使用者等領的給與,若從支付金額計算基準等看,與其他繼續任職者的賞與等同性質,是給與所得,不是退職所得。

頁面列出視為退職手當等的一時金(國民年金法、厚生年金保險法等的一時金,確定給付企業年金的一時金,中小企業退職金共濟、小規模企業共濟的退職金,確定拠出年金的老齢給付金一時金等,官方共列 16 項:(1) 1 項加 (2) 之下 15 項)。繼續任職者領的給與,下列符合之後的退職手當等計算時不再計入這次已使用的勤續期間的條件者,也視為退職手當等:因新訂或改訂退職給與規程的精算、使用人升任役員、役員的分掌變更使職務內容與地位激變(官方例示:從常勤役員成為非常勤役員〔有代表權者與實質上占經營主要地位者除外〕、分掌變更後報酬減少約 50% 以上等)、定年後繼續任職等;官方注另寫,規程精算的情形限於合理理由,使用人自行選擇而付的,不屬退職所得。

歸屬年:收入確定日(No.2728)

No.2728 寫:退職手當等是哪一年分的所得,要看其收入確定日;收入確定日一般是支給原因的退職之日,但下列各自有不同:

  1. 役員的退職手當等:支給須股東會等有正當權限機關決議者,是該役員退職後的決議日;但若決議只定要支給、沒有具體支給金額,則是具體訂定支給金額之日。
  2. 因退職給與規程改訂而生的差額:有支給日者是支給日;沒有訂定支給日者,是改訂的效力發生日。
  3. 視為退職手當等的一時金:是依法令、契約、規程或規約所定給付事由發生日。
  4. 繼續任職者領的、屬退職手當等的給與:役員任職期間者,是決議日或支給金額具體訂定日;使用人任職期間者,分別是:規程新訂或改訂時為領取日;使用人升任役員或執行役員時為升任日;規程新訂或改訂時已任役員者全員,為規程新訂或改訂日;定年再雇用為達定年日;定年延長為延長前的定年日;法人解散後仍從事清算事務者為解散日。

一個勤務先分年領 2 筆以上

No.2728 寫:因退職一個勤務先而有權領 2 筆以上退職手當等,且分年支付時,以其中最先該領取的日所屬年分為準,全部歸為同一年的退職所得。例如:從勤務先領退職手當等,又從視為退職手當等的一時金支付者領該一時金;或領了退職手當等後,因退職給與規程改訂而領差額。但若這些一時金或差額的支給期,是在領取人死亡之後才到,就不歸入最先領取那筆的年分。確定拠出年金法老齡給付金的一時金,是以給付事由發生日為收入確定日,不歸入最先領取那筆的年分。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台灣人在日本的公司擔任取締役,令和 8 年 11 月退職:

  • 股東會於令和 8 年 12 月決議支付退職金 1,500 萬円,金額已具體訂定,令和 9 年 3 月才付款:依 No.2728,役員退職手當等以決議日為收入確定日,屬令和 8 年分,不是付款的令和 9 年分。
  • 股東會令和 8 年 12 月只決議支付退職金,金額授權由董事長於令和 9 年 1 月訂定:決議沒有具體金額時,依 No.2728,以具體訂定金額之日(令和 9 年 1 月)為收入確定日,屬令和 9 年分。
  • 員工令和 8 年退職,領退職金 800 萬円;令和 9 年因退職給與規程改訂補發差額 100 萬円:依 No.2728,差額與最初領取的退職金歸同一年,即令和 8 年分(最先該領取日所屬年)。

以上 3 個情節的日期與金額都是假設,是否屬退職所得與各項稅額,要依官方頁與稅理士。

怎麼做

  1. 先確認這筆支付是否屬退職手當等(因退職一時領取;與賞與等同性質者是給與所得)。
  2. 役員退職金:留意股東會決議日與具體訂定支給金額日,決議只決定支給而沒有金額時,以金額具體訂定日為準。
  3. 退職給與規程改訂的差額、視為退職手當等的一時金,依 No.2728 的各項日期判斷;同一勤務先已領過退職金者,見第 4 點。
  4. 一個勤務先分年領 2 筆以上時,全部歸最先該領取日所屬年分。
  5. 退職所得的源泉與乘 1/2 的例外,見日本退職金的「乘 1/2」什麼時候不能用?役員等勤續 5 年以下的特定役員退職手當,與使用人勤續 5 年以下超過 300 萬円的部分那篇的整理(本站建議對照)。
  6. 保存股東會議事錄、退職給與規程與支付憑證。

容易踩雷

  • 以為付款日就是所得年:頁面寫看收入確定日,不是付款日。
  • 役員退職金以退職日為所得年:頁面寫須股東會決議者,是退職後的決議日。
  • 決議只寫支給卻沒有金額:頁面寫此時以支給金額具體訂定日為準。
  • 退職後補發的差額另算一年:頁面寫因退職給與規程改訂補發的差額,與最先領取者同年(支給期在死亡後者除外)。
  • 把退職後與賞與同性質的支付也當退職所得:No.2725 寫,與繼續任職者的賞與等同性質者是給與所得。

常見問題

12 月決議、隔年才付的役員退職金,算哪一年?

No.2728 寫:支給須股東會等決議者,以退職後的決議日為收入確定日,所以算 12 月決議那一年;若決議沒有具體金額,則以具體訂定金額之日所屬年為準。

退職後補發的差額怎麼算?

No.2728 寫:因退職給與規程改訂而領的差額,若是一個勤務先退職而分年領 2 筆以上,歸最先該領取日所屬年分的退職所得;差額的支給期在領取人死亡後者除外。

退職金一定是退職所得嗎?

不一定。No.2725 寫:退職時或退職後領的給與,若從支付金額計算基準等看與繼續任職者的賞與等同性質,是給與所得,不是退職所得。

來源

  • 国税庁:No.2725 退職所得となるもの(2026-11-01 查證):したがって、退職に際しまたは退職後に使用者等から支払われる給与で、支払金額の計算基準等からみて、他の引き続き勤務している人に支払われる賞与等と同性質であるものは、退職所得ではなく給与所得とされます。
  • 国税庁:No.2728 退職所得の収入金額の収入すべき時期(2026-11-01 查證):退職手当等がいつの年分の所得となるかは、その退職手当等の収入すべきことが確定した日がいつであるかにより判定し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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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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