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把員工派到台灣工作 1 年以上,出國前要先年末調整?出國後使用人的海外薪水原則免源泉,內國法人役員原則仍扣 20.42%
預定轉任1年以上且已提申告書,出國日前須年末調整;役員報酬原則扣20.42%(2026-11-01)

假設日本公司要把 1 位員工派到台灣的子公司工作 2 年,另有 1 位董事也要去台灣駐點。員工出國前的那一年,薪資的年末調整要不要提前做?出國後公司從日本匯薪水,源泉稅要不要扣?員工與董事的處理不一樣。本文依國稅廳 No.2517 與 No.2875(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日本國內法的說法,查證日 2026-11-01;本文沒有涵蓋台日租稅安排對課稅的影響,個案請洽稅理士。
先看身分:居住者或非居住者
No.2517 寫:役員或使用人以 1 年以上的預定轉任海外的分店等時,一般來說是所得稅法上的非居住者;未滿 1 年則是居住者。No.2875 說明所得稅法的定義:居住者是在國內有「住所」,或到目前為止持續 1 年以上有「居所」的個人,居住者以外的個人是非居住者;「住所」指個人生活的本據,依客觀事實判定,也就是看生活的中心在哪裡。因此,是否成為非居住者要看實際情形,No.2517 的「一般來說」不等於每個人都一定這樣。
出國前:必須在出國日前做年末調整
No.2517 寫:提出了扶養控除等(異動)申告書的居住者,若當年中確定應支付的給與等金額在 2,000 萬円以下,並預定以 1 年以上的期間轉任海外,支付給與的人必須在該居住者出國的日子之前,對他做年末調整。
出國前年末調整的重點:
- 社會保險料與生命保險料等保險料扣除,只限於出國日(居住者期間)以前所支付者。
- 扶養控除、特定親族特別控除、配偶控除(或配偶特別控除)等,可就出國時符合扣除對象者的所得扣除額扣除;是否生計一致、是否親屬關係,依出國時的現況;合計所得金額,依出國時的現況估算當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的合計所得金額判定。
- 出國時當年合計所得金額在 2,500 萬円以下者,可以扣除基礎控除的所得扣除額。
- 出國時當年給與收入超過 850 萬円,且是特別障害者,或有未滿 23 歲的扶養親族,或有特別障害者的同一生計配偶者或扶養親族者,可以把(給與收入金額,超過 1,000 萬円時以 1,000 萬円計)減去 850 萬円後的 10% 相當金額,當作所得金額調整控除,從給與所得金額扣除。
- 要適用配偶(特別)控除、特定親族特別控除、基礎控除、保險料控除與所得金額調整控除時,要提出對應的申告書。
一般年末調整的時程,見年末調整一年時程:12 月結算、翌年 1 月 31 日交源泉徵收票與 2027 年起的みなし提出,那是在年底進行的年末調整;本文是年中出國時的提前調整。
出國後:使用人與役員不同
No.2517 寫:成為非居住者的役員與使用人,出國後的給與,源泉徵收方式不同。
- 內國法人的役員:即使是海外勤務的報酬,因屬國內源泉所得,要以 20.42% 的稅率源泉徵收。但是,若該役員是以海外分公司負責人等使用人身分、經常在海外勤務,則不必源泉徵收。
- 使用人:非居住者的使用人在海外勤務所得的給與,不屬國內源泉所得,不必源泉徵收。
- 在國內支付賞與、ボーナス,且計算期間內含在日本勤務的期間:對海外勤務的使用人,或以使用人身分經常在海外勤務的役員,若在國內支付賞與等,而計算期間內有在日本勤務的期間,要就日本勤務期間對應的金額,以 20.42% 源泉徵收。該頁並說明,非居住者的使用人因一時性出差等在日本勤務時,這個「國內勤務對應的部分」也依原則計算。
另外,日本母公司與台灣子公司之間互派人員時,薪水由誰負擔與費用怎麼列,見日本集團內兩家公司互派出向員工,薪水由誰付、給與負擔金怎麼列費用?較差補てん金、留守宅手當與役員的限制;董事住在台灣領報酬的源泉問題,見日本公司付住台董事報酬:境外工作仍可能扣繳20.42%;獎金源泉的一般算法見日本公司發獎金,源泉所得稅怎麼算?甲欄用前月薪資與扶養人數查賞與稅率表,賞與超過前月薪資 10 倍要改用月額表算法,那一篇處理的是人還在日本境內時發給一般員工的賞與。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日本公司 5 月把 1 位員工 A 派去台灣子公司,預定 2 年,A 當年在日本已領的薪資加上確定要付的金額預計 600 萬円,已提出扶養控除等申告書:預定期間 2 年,超過 1 年,A 一般是非居住者,且當年給與在 2,000 萬円以下,公司要在 A 出國日之前做年末調整。出國後,A 在台灣的薪水由日本公司支付:A 是使用人,在海外勤務的給與不屬國內源泉所得,不必源泉;但若 12 月日本公司在日本支付 1 筆年終獎金,計算期間含 A 在日本工作的 4 個月,這筆獎金中對應日本勤務期間的部分,要以 20.42% 源泉徵收。再假設董事 B 也去台灣駐點,報酬由日本公司支付:B 若是以內國法人役員身分領報酬,要 20.42% 源泉;若 B 其實是以海外分公司負責人的使用人身分常駐海外,則不必源泉。這個算例只示範判斷順序,實際稅額與身分判斷請洽稅理士。
怎麼做
- 轉任前先確認預定期間:1 年以上,一般視為非居住者;未滿 1 年,一般是居住者。
- 預定 1 年以上轉任者,確認是否已提出扶養控除等(異動)申告書、當年給與是否 2,000 萬円以下:符合者,在出國日之前年末調整。
- 年末調整時,保險料只算出國日以前所支付者;扶養等控除依出國時的現況判定。
- 出國後,判斷身分:使用人還是役員;役員要看是否以使用人身分常駐海外。
- 在國內支付賞與等,若計算期間內有在日本勤務的期間,就該期間對應的部分,以 20.42% 源泉徵收;一時性出差在日本,也要照原則計算。
- 保存轉任的辦法、出國日、計算過程與申告書。
容易踩雷
- 以為出國後就一律不必源泉:役員報酬仍可能 20.42%,在國內支付的賞與也要看日本勤務期間。
- 忘了在出國日之前做年末調整:頁面寫在出國日以前必須調整。
- 年末調整時,把出國後才支付的保險料也算進去:保險料控除只限出國日以前所支付者。
- 把預定期間未滿 1 年的海外出差,也當作非居住者處理:No.2517 的一般說法是預定 1 年以上。
常見問題
員工被派去台灣 2 年,年末調整要提前做嗎?
提出了扶養控除等申告書、當年給與在 2,000 萬円以下者,要在出國日之前年末調整。
出國後從日本匯薪水給在台灣工作的員工,要扣源泉嗎?
使用人在海外勤務的給與不屬國內源泉所得,不必源泉;但在國內支付賞與等,若計算期間有在日本勤務的部分,那一部分要以 20.42% 源泉。
董事去台灣駐點,報酬要扣源泉嗎?
內國法人的役員報酬,即使是海外勤務,原則 20.42% 源泉;若該役員是以海外分公司負責人等使用人身分經常在海外勤務,則不必。
來源
- 国税庁:No.2517 海外に転勤する人の年末調整と転勤後の源泉徴収(2026-11-01 查證):海外勤務に対する報酬であっても、内国法人の役員として受ける報酬は、国内源泉所得に該当することから、20.42パーセントの税率で源泉徴収が必要です。
- 国税庁:No.2875 居住者と非居住者の区分(2026-11-01 查證):「居住者」とは、国内に「住所」を有し、または、現在まで引き続き1年以上「居所」を有する個人をいい、「居住者」以外の個人を「非居住者」と規定してい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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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