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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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同一年有 2 個以上支付者付退職金,源泉所得稅怎麼算?受領人提出記載前一家資料的申告書時要合併金額、勤續年數取最長期間並加上不重疊的部分,須附前一家的源泉徵收票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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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受領人提出記載前一家資料的申告書時,同年退職金要合併計算並扣除已源泉稅額;須附前一家源泉徵收票(2026-11-01)

日本同一年有 2 個以上支付者付退職金,源泉所得稅怎麼算?受領人提出記載前一家資料的申告書時要合併金額、勤續年數取最長期間並加上不重疊的部分,須附前一家的源泉徵收票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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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台灣人在日本的公司任職多年,同一年從原公司領了退職金,又因為加入過的企業年金基金給付一筆視為退職手當等的一時金;或同一年換了兩家公司,各付一筆退職金。後付的支付者要怎麼扣源泉稅?國稅廳 No.2735 說明同一年有 2 個以上支付者時的算法,No.2732 說明退職手當等源泉徵收的基本規則與重複期間。本文依這兩頁(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筆退職金計算稅額。退職金源泉的一般算法,見日本公司付一般退職金,源泉所得稅怎麼算?有提出退職所得申告書時扣退職所得控除額再乘 1/2,沒提出時按支給額 20.42%有只有一位支付者時的算法;退職金算哪一年的所得,見日本退職金算哪一年的所得?原則看收入確定日,須股東會決議的役員退職金看決議日(金額未定者看訂定日),因一個勤務先退職分年領 2 筆以上以最先領取日所屬年為準那一篇;本文談同一年有多位支付者。

為什麼要合併計算(No.2735)

No.2735 寫:支付退職手當等時,同一年可能已有其他公司等付過退職手當等;一個公司退職時,除公司外,企業年金基金等也可能付視為退職手當等的一時金。這時,後付的支付者要把其他支付者已付的退職手當等一起算進去,計算源泉徵收稅額。

受領人要在受領前,向支付者提出「退職所得の受給に関する申告書」;若同年已有其他支付者付過,申告書要寫該支付者的姓名(名稱)、退職手當等金額、已源泉徵收的稅額、支付年月日與勤續年數等,並附上該筆的「退職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同時向多位支付者提出申告書時,要寫明提出的順位。

後付者的算法(No.2735)

  1. 把已付的其他退職手當等與這次的金額相加,作為退職所得的收入金額;
  2. 勤續年數:取已付與這次的勤續期間中最長者;最長期間以外若有與最長期間不重疊的部分,把不重疊的部分加到最長期間;有未滿 1 年的端數,切上為 1 年;
  3. 依上述勤續年數算退職所得控除額;若有重複期間(本年分的勤續期間與前一年以前領取的退職手當等所用的勤續期間重疊,或與前 4 年內、一定情形前 9 年內、前 19 年內領取的退職手當等的期間重疊),要從本年分算出的控除額,扣除以重複期間年數算出的控除額相當額;
  4. 退職所得的收入金額扣除控除額的餘額乘 1/2,得出課稅退職所得金額(1,000 円未滿切捨);但役員等勤續年數 5 年以下者領取的特定役員退職手當等,計算過程不乘 1/2;另外令和 4 年 1 月 1 日以後付的短期退職手當等(短期勤續年數 5 年以下),扣除控除額後超過 300 萬円的部分也不乘 1/2;
  5. 把課稅退職所得金額套用速算表算稅額(1 円未滿切捨);
  6. 扣除已付的其他退職手當等已源泉徵收的稅額,就是這次要源泉的稅額;若扣除後是負數,這次沒有源泉稅;要退回負數金額,須受領人本人做確定申告。

退職手當等源泉的基本規則(No.2732)

No.2732 寫:付退職手當等給役員或使用人時,要源泉徵收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令和 9 年分以後是所得稅、防衛特別所得稅與復興特別所得稅),原則在翌月 10 日前繳納;因退職而支付的所有給與,包括功勞金,都要算入退職手當等;死亡退職而付的、屬繼承稅課稅對象的退職手當等,不屬所得稅的課稅對象,不必源泉。有提出「退職所得の受給に関する申告書」者,勤續年數依勤續期間計算(未滿 1 年切上),退職所得控除額:勤續年數 20 年以內為 40 萬円 × 年數(算出額不足 80 萬円時為 80 萬円),超過 20 年為 800 萬円 + 70 萬円 ×(年數 − 20);因成為障害者而直接導致退職者,另加 100 萬円(No.2732 的注)。

算例(官方範例,No.2735)

No.2735 的具體例:甲在令和 8 年退職 A 社與 B 社。A 社:就職平成 29 年 4 月 1 日,退職令和 8 年 3 月 31 日,5 月付退職金 400 萬円;B 社:就職平成 31 年 4 月 1 日,退職令和 8 年 7 月 31 日,9 月付退職金 180 萬円,甲向 B 社提出受給申告書並附 A 社的源泉徵收票。

  • A 社:勤續 9 年,控除額 40 萬円 × 9 = 360 萬円,課稅退職所得金額 =(400 萬円 − 360 萬円)× 1/2 = 20 萬円,源泉稅額 = 20 萬円 × 5% × 102.1% = 10,210 円。
  • B 社:同年第 2 家,要把 A 社的退職金一起算。勤續年數是最長的 A 社期間,再加上與 A 社不重疊的 B 社期間,也就是從最早的就職日(平成 29 年 4 月 1 日)到 B 社退職日(令和 8 年 7 月 31 日)9 年 4 個月,切上為 10 年;控除額 40 萬円 × 10 = 400 萬円;合計 580 萬円,課稅退職所得金額 =(580 萬円 − 400 萬円)× 1/2 = 90 萬円;稅額 = 90 萬円 × 5% × 102.1% = 45,945 円,減去 A 社已源泉的 10,210 円,B 社源泉 35,735 円。

這個範例是兩筆都屬一般退職手當等的情形;同年有短期退職手當等或特定役員退職手當等混在一起時,計算方法不同,見 No.2735 的注記與 No.2741,本文不推算。有重複期間時,控除額另依官方規則調整。

怎麼做

  1. 員工同年有 2 個以上支付者時,請員工在領取前,向後付的支付者提出「退職所得の受給に関する申告書」,寫明前一家的資料並附源泉徵收票。
  2. 支付者收到申告書後,依 No.2735 的 6 步合併計算:金額相加、取最長勤續年數、算控除額與重複期間、乘 1/2、套速算表、扣除已源泉稅額。特定役員退職手當等與短期退職手當等不乘 1/2 的規定,見日本退職金的「乘 1/2」什麼時候不能用?役員等勤續 5 年以下的特定役員退職手當,與使用人勤續 5 年以下超過 300 萬円的部分那篇。
  3. 同時向多位支付者提出申告書時,在申告書寫明提出順位。
  4. 沒有提出申告書的情形,依 No.2732 處理,不適用控除額與乘 1/2,原則按支給額 20.42% 源泉,再由本人確定申告精算(見前述退職金源泉篇);誤漏記載前一家資料的補救,見 No.2735 掛的質疑應答。
  5. 源泉稅在支付月份的翌月 10 日前繳納(原則)。
  6. 保存申告書與源泉徵收票副本(本站建議)。

容易踩雷

  • 同年各自獨立計算:頁面寫後付者要把其他支付者已付的金額一起算進去。
  • 勤續年數相加:頁面寫取最長期間,只把不重疊的部分加到最長期間。
  • 沒附前一家的源泉徵收票:頁面寫受領人要在申告書附該筆的源泉徵收票。
  • 忽略重複期間:頁面寫前 4 年內、前 9 年內或前 19 年內領過退職手當等時,要扣除重複期間的控除額。
  • 以為負數也能由支付者退:頁面寫要退回負數金額,須受領人本人做確定申告。

常見問題

同一年從兩家領退職金,後面那家怎麼扣稅?

No.2735 寫:後付者把已付的金額一起算入,勤續年數取最長期間並加上不重疊的部分算控除額,乘 1/2 後算稅,再扣除已源泉的稅額。

申告書要附什麼?

No.2735 寫:寫明前一家的支付者、金額、已源泉稅額、支付日與勤續年數,並附該筆的退職所得源泉徵收票。

扣完是負數怎麼辦?

No.2735 寫:這次沒有源泉稅;要退回負數金額,須本人做確定申告。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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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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