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日本公司虧損能申請欠損金繰戻還付嗎?中小企業者等可回溯前 1 年稅額,其他法人至 2028 年 3 月底前結束的年度不適用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文章署名:TW to JP

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虧損可繰戻前1年稅額請求還付,限青色申告;其他法人至2028-03-31前結束的年度不適用(2026-11-01)

日本公司虧損能申請欠損金繰戻還付嗎?中小企業者等可回溯前 1 年稅額,其他法人至 2028 年 3 月底前結束的年度不適用主題插畫
台灣到日本工作喵文章主題插畫

日本子公司第二年虧損,除了把虧損結轉 10 年抵以後的稅,日本還有另一條路:把虧損「繰戻」到前一年,直接要回已繳的法人稅(欠損金の繰戻しによる還付)。這兩條路的做法不同,要分開看。本文依國稅廳 No.5763(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判斷任何具體法人是否適用。

制度內容:回溯前 1 年,請求法人稅還付

國稅廳 No.5763 的說明:提出青色申告書的法人,在提出青色申告書的確定申告的事業年度發生欠損金額時(該事業年度稱為「欠損事業年度」),可以把欠損金額「繰戻」到欠損事業年度開始日前 1 年以內開始的任一事業年度(稱「還付所得事業年度」),請求法人稅額的還付。所以這個制度只回溯 1 年,而且要求有可還付的法人稅額(前一年繳過稅)。

適用對象:中小企業者等;其他法人有期間限制

同頁寫:這個制度對「中小企業者等」以外的法人,其「平成 4 年(1992 年)4 月 1 日至令和 10 年(2028 年)3 月 31 日之間結束的各事業年度」所生的欠損金額不適用。但中小企業者等以外的法人,仍可適用的情形有四種:(1)清算中結束的事業年度的欠損;(2)解散等一定事實發生日前 1 年內結束的事業年度,或該日所屬事業年度的欠損;(3)災害損失欠損金額;(4)銀行等保有株式取得機構的欠損金額。

「中小企業者等」的定義,第 1 類是普通法人(投資法人、特定目的會社與受託法人除外)中,在事業年度終了時資本金或出資金額 1 億円以下者(但排除某些情形),或沒有資本或出資者。排除的情形包括:與「大法人」之間,大法人對該普通法人有完全支配關係者;大法人的定義包括資本金或出資金額 5 億円以上的法人、相互會社與外國相互會社,以及受託法人。台灣母公司完全持有日本子公司時,是否被排除,取決於母公司是否為「大法人」(頁面列的是資本金或出資金額 5 億円以上的法人、相互會社與外國相互會社、受託法人)。頁面的「中小企業者等」另有第 2 至 4 類:公益法人等或協同組合等、依法人稅法以外法律視為公益法人等的法人(認可地緣團體、管理組合法人、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等)、人格のない社團等,這些類型不看資本金 1 億円的界線。

需要滿足的手續

No.5763 列出三種情形的要件。其中一般情形(青色申告書提出法人的欠損金繰戻還付)的要件是:

  1. 還付所得事業年度到欠損事業年度的前事業年度,各事業年度連續提出青色申告書的確定申告書。
  2. 欠損事業年度的青色申告書確定申告書,在提出期限內提出。
  3. 與上述確定申告書同時提出「欠損金の繰戻しによる還付請求書」。

另外,解散等事實發生的事業年度,要在事實發生日以後 1 年以內提出還付請求書;災害損失欠損金額的情形,則要提出確定申告書或假決算的中間申告書,並同時提出還付請求書。還付金額依算式計算,頁面列有算式;還付金額以還付請求書上記載的金額為限。

與欠損金繰越控除的差別

欠損金的「繰越控除」(往後結轉)是把欠損抵以後年度的所得;「繰戻還付」是把欠損回溯抵前一年度的所得並要回已繳稅額。同一個欠損金額,一旦用於繰戻還付,就不能再用於繰越控除:No.5762 說明,繰越控除的欠損金額,不包含已成為還付金額計算基礎的欠損金額。繰越控除的規則見日本法人虧損結轉 10 年:赤字年度要有青色申告,中小法人可抵 100% 所得。

怎麼做

  1. 確認是否為青色申告法人,並整理過去各年度是否都有連續提出青色申告書的確定申告;青色申告的申請見法人青色申告承認申請:設立 3 個月內與第 1 期結束日,取早者的前一天。
  2. 判斷法人是否為「中小企業者等」:資本金 1 億円以下,並確認是否被大法人完全支配等排除情形。
  3. 欠損事業年度的確定申告,在提出期限內與還付請求書同時提出。
  4. 若是解散或清算的情形,另依解散等事實發生日起 1 年內提出請求書的規則辦理;清算期間的稅務處理見日本公司清算期間的稅務:解散、清算、殘餘財產確定三段事業年度,確定申告 2 個月與 1 個月,殘餘財產分配對股東是みなし配當。
  5. 決定採用繰戻還付或繰越控除;同一欠損金額不能兩邊都用。

容易踩雷

  • 以為所有虧損公司都能回溯要稅:中小企業者等以外的法人,在特定期間結束的事業年度不適用,只有清算、解散、災害等例外。
  • 沒有在確定申告同時提出還付請求書:一般情形的要件第 3 項要求同時提出。
  • 前一年度不是青色申告:要件要求還付所得事業年度到欠損事業年度前一年度連續提出青色申告書的確定申告。
  • 同一筆欠損既要回溯又要結轉:已作為還付計算基礎的欠損金額,不能再作繰越控除。

常見問題

回溯可以抵幾年?

只回溯欠損事業年度開始日前 1 年以內開始的事業年度(還付所得事業年度)。

資本金 2 億円的日本子公司,可以申請嗎?

一般的日本株式會社屬 No.5763 中小企業者等的第 1 類(普通法人),界線是事業年度終了時資本金或出資金額 1 億円以下;資本金 2 億円的普通法人不符合第 1 類,其餘第 2 至 4 類是公益法人等、協同組合等、視為公益法人等的法人與人格のない社團等,不屬一般株式會社。所以資本金 2 億円的株式會社,在 2028 年 3 月 31 日以前結束的事業年度發生的欠損金額,原則上不適用,除非屬清算、解散、災害等頁面所列的 4 項例外。

台灣母公司百分之百持股,會影響嗎?

取決於母公司是否為「大法人」。頁面把被大法人完全支配的普通法人排除在中小企業者等之外;大法人包含資本金或出資金額 5 億円以上的法人、相互會社與外國相互會社、受託法人。若台灣母公司資本金在 5 億円以上,日本子公司即使資本金 1 億円以下也被排除;母公司是否屬大法人,請對照上述定義逐項確認。

來源

本站相關標籤

#公司稅務與申報 #台灣人赴日準備 #赴日的台灣人 #文章 #流程說明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