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人稅率:中小法人年所得 800 萬円以下 15%、超過 23.2%,適用除外與短期事業年度
法人稅基本稅率 23.2%;資本金 1 億円以下者年所得 800 萬円以下部分 15%(2026-10-17 查證)
在日本設立株式會社或合同會社後,最直接的成本是法人稅。很多資料只寫一個「23.2%」,但對新設的中小公司,實際上有一段較低的稅率。本文依國稅廳 No.5759 與法人稅法第 66 條整理,查證日 2026-10-17。稅率與特例每年可能修正,申報前請再看國稅廳最新頁面;本文是一般規則,不構成個別公司的稅務建議。
稅率結構
法人稅法第 66 條第 1 項:內國法人的普通法人,每一事業年度的所得,以 23.2% 的稅率課稅。第 2 項則規定:普通法人中,事業年度終了時資本金在 1 億円以下者,所得中「年 800 萬円以下」的部分適用較低稅率。法條本則寫的是 19%,再由租稅特別措置法調降;國稅廳 No.5759(2026 年 4 月 1 日現在)的表上,這個低稅率部分是 15%。
| 所得區間 | 稅率 |
|---|---|
| 資本金 1 億円以下的普通法人,年所得 800 萬円以下 | 15% |
| 同上,超過 800 萬円的部分 | 23.2% |
| 適用除外事業者(租稅特別措置法所定,本文不展開)的 800 萬円以下部分 | 19% |
| 所得超過年 10 億円者的 800 萬円以下部分 | 17%(No.5759 注 6) |
試算:年所得 1,000 萬円的新設公司
依上表計算:800 萬円 × 15% = 120 萬円;超過的 200 萬円 × 23.2% = 46.4 萬円;合計 166.4 萬円。這只是法人稅本體,不含地方法人稅、法人住民稅與事業稅。
事業年度不滿 1 年
第 66 條第 4 項:事業年度不滿 1 年時,「年 800 萬円」改為 800 萬円 ÷ 12 × 該事業年度的月數;月數按曆計算,不滿 1 個月算 1 個月(第 12 項)。新設公司的第一期常不是整年,例如設立後第一期 6 個月,則 15% 適用的上限是 400 萬円。
哪些公司不適用低稅率
第 66 條第 5 項列出不適用 800 萬円優惠的情形,包括:與資本金 5 億円以上的「大法人」之間有完全支配關係的普通法人。國稅廳另設 No.5800 說明「一定大法人等的 100% 子法人等的中小企業向特例措施不適用」。對外資創業者的意義是:台灣母公司如果規模很大並 100% 持有日本子公司,要先確認日本子公司是否落入此限制;這個「大法人」是否包含外國法人,條文本文沒有在此寫明,待確認,請與稅理士確認。
申報期限
法人稅法第 74 條:確定申告要在事業年度終了日的翌日起 2 個月內提出。依定款等規定股東總會無法在 2 個月內召開的情形,可依第 75 條之 2 申請延長,延長不是自動的;新設公司在設立第一期若要適用延長,國稅廳 No.5100 說明申請書的提出期限是適用事業年度終了日之前。
怎麼做
- 確認公司資本金是否在 1 億円以下,以及是否為 100% 被大法人控制的子公司。
- 決定決算期後,算出第一期的月數,換算 15% 適用的所得上限。
- 以預估所得代入稅率表,估算法人稅,再加上地方稅額做資金預留。
- 若股東總會無法在決算後 2 個月內召開,在事業年度終了前評估是否申請延長。
- 設立後 2 個月內提出法人設立届出書,並依需要提出青色申告承認申請書。
- 每年決算前,請稅理士重新確認稅率表與特例是否有修正。
容易踩雷
- 把 23.2% 套用在全部所得,忽略 800 萬円以下的 15%。
- 設立第一期不足 1 年,仍用 800 萬円當上限,實際上要按月數調整。
- 台灣母公司規模大,沒有檢查日本子公司是否落入大法人的完全支配關係。
- 以為 15% 是法條原本的稅率,其實是特例,條文本則為 19%,要看當年度是否延長。
常見問題
新設公司第一年虧損要繳法人稅嗎?
所得為零或欠損時,法人稅額為 0;但法人住民稅的均等割等不分盈虧,詳見站內均等割專文。
15% 的優惠到什麼時候?
租稅特別措置法第 42 條之 3 之 2 規定,這項 15% 的特例適用於 2012 年 4 月 1 日到 2027 年 3 月 31 日之間開始的事業年度;2027 年 4 月 1 日以後開始的事業年度是否延長,要看稅制改正,本文不預測。
資本金增加到超過 1 億円會怎樣?
事業年度終了時資本金超過 1 億円後,800 萬円以下 15% 的優惠就不再適用,所得全部以 23.2% 課稅;增資前請先試算。
來源
- 國稅廳 No.5759 法人稅的稅率(2026-10-17 查證):年800万円以下の部分 15%
- e-Gov 法令檢索 法人稅法第 66 條、第 74 條、第 75 條之 2(2026-10-17 查證):百分の二十三・二の税率を乗じて計算した金額
- 國稅廳 No.5100 新設法人的届出書類(2026-10-17 查證):提出期限は、適用を受けようとする事業年度終了の日まで
- e-Gov 法令檢索 租稅特別措置法第 42 條之 3 之 2(2026-10-17 查證):平成二十四年四月一日から令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までの間に開始する各事業年度の所得
- 國稅廳 No.5800 大法人等 100% 子法人等的中小企業特例不適用(2026-10-17 查證):中小企業向け特例措置の不適用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