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帳簿與憑證保存 7 年:電子收到的發票與報價單,要用電子檔保存並能依日期、金額、客戶檢索
帳簿憑證保存 7 年,欠損年度 10 年;電子收發的憑證須存電子檔(2026-10-17)
在日本做生意,帳簿和憑證不是記完就丟。法人稅要求保存期間,而且從 2024 年起,用電子郵件或網站收到的請求書、領收書等,不能只列印出來存紙本,必須保留電子資料。本文依國稅廳 No.5930 與《電子帳簿保存法一問一答【電子取引關係】》(令和 8 年 7 月版)整理,查證日 2026-10-17;系統選擇與細節請與稅理士確認。
保存多久
國稅廳 No.5930:法人須備置帳簿、記錄取引,並把帳簿與取引所作成、收到的書類,從該事業年度確定申告書提出期限的翌日起保存 7 年。
- 帳簿:總勘定元帳、仕訳帳、現金出納帳、売掛金元帳、固定資產台帳、売上帳、仕入帳等。
- 書類:棚卸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注文書、契約書、領收書等。
- 10 年的情形:提出青色申告書、當年度產生青色欠損金額的事業年度,或未提出青色申告而產生災害損失的事業年度,保存期間是 10 年(2018 年 4 月 1 日前開始的事業年度為 9 年)。
2026 年 4 月 1 日以後開始的事業年度,青色申告法人與關係者之間的取引(國稅廳註明青色申告法人以外的普通法人等也同樣適用),如果收到或作成的注文書、契約書、領收書等沒有記載對價計算所需事項,還要另外取得或作成「特定事項記載書類」,並同樣保存 7 年(No.5930)。
電子收到的憑證:3 件事
電子帳簿保存法對電子取引(以電子郵件附件、EC 網站、雲端服務等授受的請求書、領收書、報價單、注文書)有三個重點。
- 要保存電子資料本身。2022 年以後,把電子資料列印後保存紙本的做法已廢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有寬容措施。
- 真實性:從以下 4 種措施擇一:(一)接收的是已付時間戳記的資料;(二)接收後盡快附上時間戳記;(三)使用留有修改刪除紀錄或不能修改的系統;(四)制定、運用、備置防止不正當訂正刪除的事務處理規程。
- 可見性:備置電腦、顯示器、印表機與操作說明,並確保搜尋功能。搜尋需能用「交易日期」、「交易金額」、「交易對象」3 個記錄項目查詢;日期與金額要可用範圍指定,且能組合 2 個以上條件。
不用做搜尋功能的情形
剛設立的公司特別重要:一問一答問 51 說明,沒有基準期間的新設法人,其初年度與翌年度,電子取引資料保存不需要確保搜尋功能;另外判斷標準是「売上高」(不含營業外收益),與消費稅的課稅売上高不同。
一問一答(問 51、52)說明:前前事業年度(基準期間)銷售額在 5,000 萬円以下,或能把電子資料列印後依日期與交易對象整理好,隨時提示給稅務職員,兩者之一,只要同時能依稅務職員要求讓對方下載資料,就不需要搜尋功能。沒有專用系統時,可用試算表製作索引表,記錄日期、金額、對象;或用規則化的檔名(例:20210131_店名_110000)並放入資料夾。
怎麼做
- 確認公司的決算日,算出各年度的保存期限:確定申告期限翌日起 7 年;有青色欠損則 10 年。
- 盤點電子收到的資料:郵件 PDF、EC 網站領收書、雲端會計與請款系統。
- 決定保存方式:有請款或會計軟體的,確認是否符合電子取引要件;沒有的,使用檔名規則與資料夾。
- 製作「防止不正當訂正刪除的事務處理規程」並備置(一問一答問 33 有範例)。
- 若基準期間銷售額超過 5,000 萬円,需完整具備搜尋功能或準備整理過的列印本。
- 與關係者(例如台灣母公司)交易時,確認 2026 年 4 月起的特定事項記載書類。
容易踩雷
- 只把郵件裡的 PDF 列印後歸檔:電子取引須保存電子資料。
- 以為只有收到的要存:一問一答說明,不只收到的,交付給對方的書類副本也在保存範圍內,電子授受時同樣要存電子資料。
- 以紙本為正本時,內容和電子資料不同(例如郵件補充說明)時,兩者都須保存。
- 搬家或換系統時刪除舊資料,保存期間還沒到。
- 沒有訂定事務處理規程,也沒有使用具備修改紀錄的系統。
常見問題
日本的帳簿要放在日本嗎?
本文只引用國稅廳關於保存期間與電子取引的說明,帳簿放置地點未逐條查證;請稅理士確認(待確認)。
EC 網站的領收書沒下載,只能在網站查看可以嗎?
一問一答說明,若網站在保存期間內隨時可確認,且網站業者滿足真實性與搜尋要件,則不一定要下載;但應長期確認該網站資料可用。
台灣的發票保存年限跟日本一樣嗎?
本文只整理日本規則;台灣規定請依台灣主管機關說明。
來源
- 國稅廳 No.5930 帳簿書類等の保存期間(2026-10-17 查證):その事業年度の確定申告書の提出期限の翌日から7年間保存
- 國稅廳 電子帳簿保存法一問一答【電子取引關係】(令和8年7月)(2026-10-17 查證):5,000万円以下の場合…検索機能の確保は不要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