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餐廳的禁菸規則:2020 年 4 月起原則屋內禁菸,全國法的經過措施只給客席 100㎡ 以下且資本金 5,000 萬円以下的既存店(東京另有條件),新開店不適用
餐廳原則屋內禁菸;經過措施僅限 2020-04-01 已營業、客席 100㎡ 以下的小店(2026-10-19)

台灣人在日本開餐廳、居酒屋或咖啡店,常會被問「可以抽菸嗎?」。在日本,餐廳的禁菸不是各店自己決定,而是法律規定:2018 年修正的健康增進法在 2020 年 4 月 1 日全面施行,餐廳等第二種施設原則上屋內禁菸。本文依健康增進法第 28、29、33、35、76、77 條與附則第 2 條,及京都府公布的經過措施說明整理,查證日 2026-10-19;實際屆出與標識規定請洽所轄保健所。
原則:屋內禁菸
健康增進法第 29 條: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在第二種施設(包含餐廳、辦公室等)屋內除了喫煙專用室與喫煙關連研究場所外,不得吸菸。管理權原者(店主、經營者)要在店內擋下違規者;都道府縣知事可對違規吸菸者下命令。
允許的設施:
- 喫煙專用室(第 33 條):構造與設備符合厚生勞動省令基準,煙不外流的專用室,出入口要掛標識;室內不能飲食。
- 加熱式菸專用喫煙室:京都府說明可飲食,詳細基準見厚勞省說明(本文未逐條展開)。
- 喫煙可能部分,客人與員工中未滿 20 歲者都不得進入。
經過措施:只給 2020 年 4 月 1 日已營業的小店
健康增進法附則第 2 條:政令所定「既存特定飲食提供施設」,在別法律所定日之前,可適用特例。京都府整理的三項條件(全國法的基準)缺一不可;注意,東京都等自治體的條例可能另加條件:東京都世田谷區的官方頁面寫的是「沒有員工等一定要件的飲食店」才可設喫煙可能室,所以在東京開店、有雇員者,不能只看這三項,須以所在區的公告與東京都受動喫煙防止條例為準(本文未取得條例原文,見待確認):
- 2020 年 4 月 1 日時已經在營業;
- 個人經營,或公司的資本金(出資總額)在 5,000 萬円以下;
- 客席面積(讓客人飲食的場所,扣除廚房、廁所、走廊、收銀、員工專用空間)在 100㎡ 以下。
法條附則第 2 條第 2 項寫得更細:資本金超過 5,000 萬円的大規模會社,或由大規模會社持有半數以上(或 3 分之 2 以上)股份的 5,000 萬円以下會社,經營的店不屬既存特定飲食提供施設;客席面積超過 100㎡ 也不屬之。
符合者可把店內全部或一部分定為「喫煙可能室」,但需:
- 向保健所提出喫煙可能室設置施設的屆出書(京都府各保健所的要求);附則第 2 條第 3 項明文要求的是保存證明書類;
- 保存客席面積資料(店舖圖面)與資本金資料(登記或決算書)(附則第 2 條第 3 項與京都府說明);
- 掛出喫煙可能室標識,未滿 20 歲者不得進入。
京都府說明,經過措施的期間「沒有定期限」;法律寫的是「別以法律定的日期」之前。
對新開店的人的意義
2020 年 4 月 2 日以後開業的新店,不能適用經過措施。台灣人今天在日本開新餐廳,若想提供吸菸空間,只能設符合基準的喫煙專用室,並在室內不提供飲食;不能把整個餐廳設成吸菸店。
如果接手別人的既存小店:是否仍屬既存特定飲食提供施設,要由保健所依申請人身分(個人或公司)、客席面積與營業的連續性判斷,請在接手前先確認,不要假設可直接承繼。
罰則
- 附則第 2 條另規定:喫煙可能室設置施設在廣告或提供資訊時須標示其為喫煙可能室設置施設,違反報告或保存義務等,依附則有 20 萬円以下過料(細節見待確認)。
- 違反標識掛示或標識使用限制,或不遵守知事命令的管理權原者,可處 50 萬円以下過料(第 76 條)。
- 違反吸菸禁止命令者,處 30 萬円以下過料(第 77 條);知事可對違規者命令停止吸菸。
- 拒絕報告或立入檢查者,處 20 萬円以下過料(第 78 條)。
怎麼做
- 開店前先確認店面是新設還是既存,以及客席面積與資本金是否符合。
- 若要設吸菸空間,先找保健所確認喫煙專用室的構造基準,並由設計施工業者出圖。
- 設置完成後掛上指定標識,並禁止未滿 20 歲者進入。
- 若屬既存小店,先向所在地保健所確認適用條件(東京等地另有條例),再提出屆出並保存面積與資本金資料。同一保健所手續另見本站飲食店營業許可專文。
- 對員工說明禁菸規則,並在店內明確標示。
容易踩雷
- 以為所有小餐廳都能吸菸;經過措施只限 2020 年 4 月 1 日已營業的店。
- 把客席面積算成整個店舖面積,沒有扣除廚房與廁所。
- 設了喫煙專用室卻在裡面提供飲食(喫煙專用室不能飲食)。
- 公司資本金雖 5,000 萬円以下,卻被大公司持有一半以上股份,不屬既存特定飲食提供施設。
常見問題
日本餐廳可以抽菸嗎?
原則屋內禁菸(健康增進法第 29 條);只能在符合基準的喫煙專用室,或符合條件的既存小店的喫煙可能室。
新開的小餐廳可以設吸菸區嗎?
2020 年 4 月 2 日以後開業的店不適用經過措施,只能設喫煙專用室。
經過措施的條件是什麼?
2020 年 4 月 1 日已營業,個人或資本金 5,000 萬円以下,客席 100㎡ 以下。
來源
- 健康增進法(e-Gov)(2026-10-19 查證):資本金の額又は出資の総額が五千万円を超える会社をいう
- 京都府 既存小規模飲食店への經過措置と届出(2026-10-19 查證):2020年4月1日時点で営業してい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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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9|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