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日本設立公司要報外為法嗎?對內直接投資的事後報告 45 日內、指定業種的事前届出
外國投資家設立公司:一般業種於設立登記日起 45 日內事後報告,指定業種須事前届出(2026-10-17)
台灣的公司或在台灣居住的台灣人,到日本設立子公司、出資成為股東,除了會社法的設立手續,還可能碰到「外國為替及外國貿易法」(外為法)的對內直接投資規定。這是財務省與日本銀行負責的報告制度,很多創業者直到被銀行問起才發現。本文依日本銀行「外為法 Q&A(對內直接投資、特定取得編)」整理,查證日 2026-10-17;這是一般說明,個案是否需要申報、是否屬指定業種,請向日本銀行或事業所管省廳確認。
先判斷:你是不是「外國投資家」
日本銀行 Q&A 第 2 問的定義:外國投資家包括 (1) 非居住者的個人;(2) 依外國法令設立的法人,或在外國有主要事務所的法人等(含這些法人的在日分公司);(3) 上述 (1)(2) 直接或間接持有一定議決權比例的法人等。財務省 2024 年 9 月的說明資料則舉例為「由外國投資家出資 50% 以上的日本公司等」。所以:
| 情況 | 是否外國投資家 |
|---|---|
| 住在台灣、以個人名義出資日本公司 | 是(非居住者個人) |
| 台灣公司出資日本子公司 | 是(依外國法令設立的法人) |
| 已在日本居住的台灣人個人出資 | 依定義不在 (1),但其持股的法人是否落入 (3),要另外判斷(待確認) |
什麼行為算「對內直接投資等」
Q&A 第 1 問:外國投資家取得「日本國內非上場公司的股份或持分」,是對內直接投資等之一(但從其他外國投資家受讓的情形,另屬特定取得)。成立新公司時取得的「設立新股」,也有明列的基準日:Q&A 的表格寫明,設立新股及議決權的取得,其事前届出與事後報告的基準日都是「會社設立登記日」。
兩條路:事前届出與事後報告
事後報告(多數一般公司)。 Q&A 第 14 問:事後報告適用的情形,是同時符合三項:(1) 外國投資家的國籍及所在國(地區)是日本或「掲載國」(台灣在掲載國表第 77 號);(2) 投資對象不含指定業種的事業(或已利用事前届出免除制度);(3) 不是伊朗關係者所為的特定行為。以取得股份為例,出資比例或議決權比例與密切關係者合計達 10% 以上等時,要在行為日起 45 日以內,依直投命令規定的格式,經由日本銀行向財務大臣及事業所管大臣提出報告。基準日就是會社設立登記日;報告格式在 Q&A 中以「様式 11」等標示。
事前届出(指定業種)。 公司經營指定業種時,原則上要在行為之前,經由日本銀行向財務大臣與事業所管大臣届出。期限是行為日前 6 個月以內提出;設立的情形,基準日也是會社設立登記日。指定業種以實際進行的事業為準,不是看定款的事業目的。
怎麼做
- 判斷出資人身分:個人是否非居住者、法人是否依外國法令設立,確認是否屬外國投資家。
- 判斷事業是否屬指定業種:看日本銀行 Q&A 附錄的告示別表,並向事業所管省廳確認。
- 若非指定業種,記下設立登記日,往後算 45 日,在期限前經由日本銀行提交事後報告。
- 若為指定業種,在預定登記日前 6 個月內,先經日本銀行提出事前届出,等待審查結果。
- 報告書使用 Q&A 指定的格式(例如設立新股取得用様式 11),並保存提出紀錄。
- 設立完成後,把外為法的提交紀錄與資本金匯款資料一起歸檔,供銀行與審查時對照。
容易踩雷
- 沒有先判斷自己是否符合 Q&A 第 14 問的三項條件(掲載國、非指定業種、非伊朗關係者),就直接套用事後報告的期限。
- 用定款的事業目的來判斷是否指定業種,其實以實際事業活動為準。
- 設立登記後超過 45 日才想起,失去期限。
- 把外為法報告當成匯款時的銀行表單,其實是另一套經由日本銀行提交的報告。
常見問題
台灣是外為法的「掲載國」嗎?
是。日本銀行 Q&A 參考資料 2 的掲載國表中,第 77 號就是「台湾」;所以台灣的外國投資家符合 Q14 條件 (1)。非掲載國的投資家不在這條事後報告路徑,請另查事前届出的規定。
個人從台灣匯資本金進日本公司要報嗎?
資本金匯款本身是銀行的匯款手續;外為法的對內直接投資報告是投資行為(取得股份)的報告,兩者是不同的制度,但同一個案可能同時發生。
報告期限是多久?
事後報告 45 日內;事前届出是行為日前 6 個月以內提出。
來源
- 財務省 外國投資家所為投資(外為法的對內直接投資審查制度,2024-09)(2026-10-17 查證):外国投資家(非居住者である個人、外国の会社、これらの者から50%以上出資を受けている本邦の会社等)
- 日本銀行 外為法 Q&A(對內直接投資、特定取得編)(2026-10-17 查證):国内の非上場会社の株式または持分を取得すること;設立新株および議決権の取得 会社設立登記の日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