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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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店家標價要用含稅價嗎?總額表示義務是事業者事先對消費者標示的價格須含消費稅,11,000 円、11,000 円(稅込)等表示可接受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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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事先對消費者標示的價格須含消費稅;口頭報價與未標價不在對象;官方例示 7 種表示(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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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台灣人在日本開了一間賣土產的店,也要在網站上標價。價格要寫含稅價,還是可以只寫稅抜價?國稅廳 No.6902 說明總額表示義務:事先對消費者標示價格時,要標示含消費稅的價格。本文依 No.6902(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家店決定價格表示。網路銷售的特定商取引法標示,見電商特定商取引法標示:價格、付款、交貨、退貨與業者名稱住址電話,外國法人有日本事務所也要寫這一篇,那是另一套標示規定;訂閱服務的價格表示見日本定期購買自動續約怎麼標?初回優惠、每期價格與總額目安那篇。

總額表示義務是什麼

No.6902 寫:總額表示義務,是事業者對消費者事先標示價格時,義務標示含消費稅額(含地方消費稅額)的價格(稅込價格)。

義務的對象

No.6902 寫:義務對象是事業者事先對消費者標示的價格。所以沒有標示價格時,不強制標示稅込價格;以口頭告知的價格,也不在總額表示義務的對象內。頁面並說明:只要是事業者事先對消費者做的價格標示,不論用哪種媒體(店頭標示、傳單廣告、報紙或電視廣告等)都在對象內。

見積書、契約書、請求書不在對象

No.6902 的質疑應答寫:總額表示義務的對象,是對不特定且多數人的價簽、店內標示、傳單或商品目錄上,事先標示的價格;所以見積書、契約書、請求書等,不在總額表示義務的對象內。

被認可的表示方式

No.6902 以標準稅率 10% 為例,下列表示被認可為總額表示:

  • 11,000円
  • 11,000円(税込)
  • 11,000円(税抜価格10,000円)
  • 11,000円(うち消費税額等1,000円)
  • 11,000円(税抜価格10,000円、消費税額等1,000円)
  • 11,000円(税抜価格10,000円、消費税率10パーセント)
  • 10,000円(税込価格11,000円)

頁面用「例えば」列出這 7 種,不是唯一寫法的限定清單;重點是含稅的總額要明確表示。

頁面另有注記:令和 9 年 4 月 1 日至令和 11 年 3 月 31 日的 2 年間,飲食料品的消費稅率將引下,並將設飲食料品總額表示的特例,詳情見國稅廳「消費稅率引下特設サイト」。該特設サイト寫明,內容是以法案提出國會、審議後可決成立為前提;特例的內容,本文沒有展開。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日本店家(標準稅率 10%)有 3 種標價與 1 種口頭報價:

  • 貨架標示11,000円:屬頁面例示的總額表示。
  • 網站寫10,000円(税込価格11,000円):屬頁面例示,含稅價有出現。
  • 只寫10,000円(税抜),沒有任何含稅價:不屬頁面例示;頁面要求標示含消費稅額的價格,應補上含稅價。
  • 客人問價時只口頭回答 1 萬円:頁面寫口頭告知的價格不在總額表示義務的對象內(標價本身仍要符合)。

算例的金額純屬示意;實際表示是否合規,要依消費稅法第 63 條與稅理士的確認。

怎麼做

  1. 先整理所有對消費者的價格標示:貨架、價簽、傳單、網站、廣告(本站建議)。
  2. 把標示改成含稅價,或參考頁面的例示寫法,使含稅價清楚可見。
  3. 口頭報價不在義務對象,但書面或網頁的標價仍要符合。
  4. 稅抜價要並列時,可參考頁面例示的寫法(如 11,000円(税抜価格10,000円)),含稅的總額要明確,不要只寫稅抜價。
  5. 令和 9 年 4 月起飲食料品的特例,以法案成立為前提,內容要看國稅廳特設サイト;整體消費稅結構見日本消費稅 10% 的結構:國稅 7.8% 加地方 2.2%、軽減 8%,以及 2027 年 4 月起飲食料品降為 1% 的方案那一篇。
  6. 保存價簽、網頁截圖與價格表(本站建議)。

容易踩雷

  • 只標稅抜價給消費者:頁面要求標示含消費稅額的價格。
  • 以為口頭報價也要含稅:頁面寫口頭告知的價格不在對象。
  • 以為只有店頭標示才算:頁面寫不論店頭、傳單或廣告,都在對象。
  • 把飲食料品的引下與總額表示特例當成已確定的規則:頁面指向特設サイト,特設サイト寫明以法案成立為前提。

常見問題

網站標價可以只寫稅抜價嗎?

對消費者事先標示價格時,依 No.6902 要標示含消費稅額的價格;稅抜價可以並列,官方例示(如 11,000円(税抜価格10,000円))不限於這幾種寫法,關鍵是含稅的總額要明確表示。

口頭報價要含稅嗎?

不用。No.6902 寫:以口頭告知的價格,不在總額表示義務的對象內。

傳單與廣告也算嗎?

算。No.6902 寫:事業者事先對消費者的價格標示,不論用店頭標示、傳單、報紙電視廣告等任何媒體,都在對象內。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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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