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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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稅局可以事前書面回覆稅務處理嗎?文書回答手續的條件:申告期限前、同意公表,原則 3 個月內回答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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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告期限前、個別具體交易、同意公表;約 1 個月說明進度,原則 3 個月內回答(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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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通達與 Q&A 都沒寫」的交易,例如新型態的股權安排、特殊的合併或出資方式時,電話詢問稅務署,只能得到口頭意見;想在申告前確認,日本還有一個正式制度:向國稅局提出「事前照會」,請對方以書面回覆。這個「文書回答手續」有明確條件,也有不少限制。本文依國稅廳的文書回答手續概要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這裡不判斷任何交易是否適用。

制度是什麼:國稅局的納稅者服務

國稅廳的說明頁寫,文書回答手續是在一定要件下,以書面回覆納稅者就「具體的交易等」的稅務處理照會,同時為了提升其他納稅者的可預測性,公表其照會與回答內容的服務。它是服務,不是申告的審查程序。

可以照會什麼:範圍與 3 項要件

概要頁寫的範圍是:照會者自己「實際進行過的交易,或將來預定進行的交易」,且能提出個別具體資料,關於國稅法令的解釋、適用與其他稅務處理,並且至今法令解釋通達等沒有明確處理方式的事項;而且要同時符合:

  1. 是相關交易申告期限前(源泉徵收等是納期限前)的照會。
  2. 同意提出審查所需資料。
  3. 同意照會內容與回答內容被公表(包括取得關係人對公表的同意),並同意因公表產生的不利益或問題,由照會者在關係人間自行解決。

另外注記:除非照會者申出,不會公表照會者名;委託代理人提出時,代理人必須是可從事稅理士法第 2 條「稅理士業務」的人;就算是「將來預定的交易」,如果跟申告期限已到的交易相同,也不屬於文書回答手續的對象。

不屬於文書回答的事項

概要頁列出「文書回答手続の対象とならない主なもの」:照會前提的事實關係有選擇餘地者;與調查等手續、徵收手續、酒類製造或販賣免許與酒類行政有關者;關於個別財產評價或取引價額算定、妥當性判斷者(例如法人稅法上役員過大報酬的判定、個別繼承財產的評價);只靠提出的資料無法判斷事實關係、需要實地確認或向關係人查詢才能認定者;其他不適合者。另有已定別途手續的事項(例如獨立企業間價格算定方法等的確認),要向承辦部門窗口另行辦理。所以涉及價格是否妥當、費用如何分攤的判斷,不適合用這個手續。

流程與期間

概要頁寫:受理窗口受理之日起「おおむね1か月」內,口頭說明至今的檢討狀況、文書回答的可能性與處理時期的預期(審查所需追加資料與修正照會文件的期間除外)。是否文書回答,由國稅局審查結果決定,所以有時受理後仍會被告知不屬對象。

文書回答的形式,是對照會者在照會文件中寫的見解,回答「貴見のとおりで差し支えありません。」或「貴見のとおり取り扱われるとは限りません。」其中第二種不是同意。

概要頁的留意事項還寫了 3 件事:回答不拘束申告內容,沒有回答也不能延長申告期限,對回答內容或逾期未回答都不能提出不服申立;提出的資料不論有沒有文書回答都不退還。受理窗口是納稅地所轄稅務署的承辦部門(法人稅為法人課稅部門),也可用 e-Tax 提出;國稅局調查部(課)所管法人等的受理窗口不同,要先確認。

回答期限:從受理日起「原則3か月以内」盡可能提早,同樣不含補件與修正文件的期間;但照會內容複雜時可能超過。概要頁還說明,如果事前照會的交易的申告期限等已經過了,連口頭回答也不會提供。

回答與公表

文書回答時,照會與回答內容「原則として回答後2か月以内に公表」;照會者可申請最長 1 年不公表。公表的照會內容不是照會文件的原文,要與負責部門商量。

怎麼做

  1. 先確認交易是否尚在申告期限前,並整理實際進行或預定的交易資料;是否為「通達等尚未明確」的事項,先與稅理士確認。
  2. 準備審查資料,並取得關係人(例如台灣母公司、交易對手)對公表的同意;決定是否申請不公表期間,以及是否要公表照會者名。
  3. 若委託代理人,確認代理人具備稅理士資格;稅理士的選擇見怎麼找稅理士?用日本稅理士會連合會的查詢網站確認登錄,面談時問這 5 個問題,各專業分工見稅理士、司法書士、行政書士、社労士分工:在日本開公司要找哪一種專業人士。
  4. 受理後約 1 個月內聽取口頭進度說明,必要時補件。
  5. 收到回答後,注意是「貴見のとおりで差し支えありません」還是「不一定」,並把回答與申告資料一起保存。若日後被調查,調查程序見日本稅務調查的程序:實地調查前要先通知 7 項內容,調查結束要書面通知或說明,勸告補申報後不能異議但可更正請求。

容易踩雷

  • 以為電話向稅務署詢問就等於文書回答:後者是書面且會公表的正式手續。
  • 申告期限過了才提出:概要頁說明期限經過後連口頭回答都不提供。
  • 沒有取得關係人對公表的同意:公表同意是受理要件。
  • 把「貴見のとおり取り扱われるとは限りません」當成同意。
  • 以為有了書面回答就能約束申告:概要頁明寫回答不拘束申告內容,也不能對回答提不服申立。

常見問題

提出後多久會回答?

受理日起約 1 個月內會口頭說明進度,書面回答原則在受理後 3 個月內盡早進行,複雜案件可能超過。

公司名稱會被公開嗎?

概要頁寫,除非照會者申出,不會公表照會者名;但照會與回答的內容原則會公表。

交易已經完成了還能照會嗎?

可以,前提是相關國稅的申告期限還沒到;已過申告期限就不屬對象。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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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