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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稅務調查的程序:實地調查前要先通知 7 項內容,調查結束要書面通知或說明,勸告補申報後不能異議但可更正請求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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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實地調查前須通知 7 項;結束要書面通知或說明;補報後不能不服申立(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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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在日本經營公司,最怕的就是稅務署突然打電話說要「調查」(事前通知規定適用於實地調查,電話等簡易的確認不在此列)。事實上,日本的實地調查(臨場調查)有法定程序:事前通知的內容、可以要求變更的項目、結束時的手續,都寫在國稅通則法。知道這些程序,才不會在慌張中同意不該同意的事。第一輪沒有談稅務調查。本文依國稅通則法第 74 條之 9、之 10、之 11 整理(e-Gov),查證日 2026-10-19;遇到個案請立即聯絡稅理士。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稅務識別碼是什麼?個人番号 12 碼、法人番号 13 碼與發票登錄 T 開頭 13 碼。

事前通知:7 件事項

第 74 條之 9:稅務署長等要讓職員對納稅義務人進行實地調查、行使質問檢查權時,原則上要事先通知納稅義務人(若有稅務代理人,則也通知稅務代理人)下列事項:

  1. 開始實地調查的日時。
  2. 調查的場所。
  3. 調查的目的。
  4. 調查對象的稅目。
  5. 調查對象的期間。
  6. 調查對象的帳簿書類及其他物件。
  7. 其他為了調查適正且順利進行而政令規定的事項。

收到通知的納稅義務人,若有合理理由要求變更日時或場所,稅務署長有「努力協商」的義務(第 2 項)。也就是說,日時、場所是可以協調的;但調查本身沒有說可以拒絕。

不需要事前通知的情形

第 74 條之 10:稅務署長等認為,依調查對象的申告內容、過去的調查結果、事業內容等資訊,若事先通知會使違法或不當行為更容易進行、難以掌握正確稅額,或有其他妨礙調查適正進行之虞時,不需事前通知。這是裁量條款,不是說調查都不用通知。

調查結束時的程序

第 74 條之 11 規定調查結束時有 3 件可能的結果,各有不同的手續(不需更正、需要更正、勸告補申報):

  • 若調查後認為不需要更正或決定:要以書面通知「目前認為不需要更正決定」。
  • 若認為需要更正:職員要向納稅義務人說明調查結果的內容,包括認定應補的金額及理由。
  • 說明時,職員可以勸告修正申告或期限後申告。若勸告後提出,納稅義務人無法對該修正申告提出不服申立,但可以提出更正請求;職員必須說明這一點並交付書面。
  • 有稅務代理人時,經納稅義務人同意,可改向稅務代理人通知與說明。
  • 即使結束後,若獲得新資訊發現不合規,職員仍可再次質問檢查。

你能做什麼

  • 把通知中的 7 件事項記下來,核對調查期間與稅目範圍。通知所載事項是調查的起點;調查中若對範圍外事項生疑,職員依第 74 條之 9 第 4 項仍可就該事項質問檢查,且不必另行事前通知。不確定某項要求是否在範圍內時,請稅理士向承辦人確認,不要自行拒絕。
  • 若日期不方便,提出合理理由申請變更。
  • 請稅理士以稅務代理人身分到場,並確認通知書面送給誰。
  • 要求職員說明調查結果與所補稅額的理由,並保留書面。

怎麼做

  1. 接到電話或通知時,記下日期、對方姓名、單位、調查的稅目與期間。
  2. 立刻通知稅理士,確認是否已有稅務代理權限書面(稅理士法第 30 條)。
  3. 準備被調查期間的帳簿、憑證與合約,電子保存的也要能輸出(電子帳簿保存法相關);逐件對照通知所載的調查目的、稅目、期間與帳簿書類這 4 件事項,並由稅理士與承辦人確認要提供哪些,再逐項提供。
  4. 若現場被勸告修正申告,不必當場決定,先與稅理士確認金額與加算稅(見本站加算稅專文)。
  5. 調查結束後,收下書面通知或調查結果說明的紀錄。
  6. 修正申告提出後,若認為有誤,評估更正請求,期限見本站更正請求專文。

容易踩雷

  • 以為調查可以拒絕;國稅通則法第 128 條規定,對質問不答辯、答辯虛偽,或拒絕、妨礙、規避檢查者,處 1 年以下拘禁刑或 50 萬円以下罰金。
  • 沒有請稅理士到場,對職員的問題無準備地回答。
  • 同意補報後才想異議,結果不能不服申立。
  • 把通知範圍當成可拒絕提供的界線;範圍外事項若出現疑義,職員仍可質問檢查,拒絕者仍可能構成第 128 條問題。

常見問題

稅務調查前會先通知嗎?

原則上會,須通知日時、場所、目的、稅目、期間、帳簿等 7 項;但特定情形可不事前通知。

被勸告補申報後還能異議嗎?

不能不服申立,但可以提出更正請求,職員必須說明並交付書面。

可以改調查日期嗎?

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要求變更日時或場所,稅務署長有努力協商的義務。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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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9|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