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員工要照顧家人,介護休業每位家人最多 3 次合計 93 日,介護休暇每年 5 日:雇主手續怎麼分
介護休業每位家人最多 3 次、合計 93 日;介護休暇每年度 5 日、2 人以上 10 日(2026-10-31)

員工說「家人需要照顧」,要請的是長期休假,還是一天、半天的短暫請假?日本育兒介護休業法把這兩種需求拆成「介護休業」與「介護休暇」,名額、上限、能否按小時取得都不同。若把兩者混成一個「照顧假」,天數會算錯,也可能誤拒申請。本文依 e-Gov 條文與厚生勞動省的說明整理,查證日 2026-10-31;個案請洽社會保險勞務士或所轄勞動局雇用環境均等部門。
介護休業:長期休假,每位家人 3 次、93 日
育兒介護休業法第 11 條規定,勞工向事業主提出申請,可以請介護休業。有期契約勞工要符合一項條件:從介護休業開始預定日起算 93 日經過後、再過 6 個月之前,勞動契約不會明顯到期。
同條第 2 項設了上限:曾請過介護休業的勞工,對同一位對象家人,若已經請過 3 次,或請假日數合計已達 93 日,就不能再對該家人提出申請。所以重點是「每位家人」計算,不是每位員工一輩子只有一次。條文第 3 項要求申請時要明示對象家人處於要介護狀態,以及休業的初日與末日;公司可以依這些項目設計申請表。
介護休暇:短天數,每年度 5 日,也可按小時
第 16 條之 5 規定,要照顧「要介護狀態的對象家人」或進行省令所列其他照顧的勞工,向事業主申請後,在一個年度內可請介護休暇,上限是 5 勞動日;要介護的對象家人有 2 人以上時,上限是 10 勞動日。同條第 2 項再規定,除非屬 1 日所定工時很短而由省令指定的勞工,介護休暇可以用不滿 1 日的單位取得。
可見兩者的差別:休業是長期、依對象家人累計的制度;休暇是年度內的短期請假,且可小時化。申請書也要明示對象家人處於要介護狀態,以及要請的日期(若按小時取得,則是開始與結束的日時)。
2025 年 4 月起的放寬
厚勞省的育兒介護休業法說明文件(令和 6 年改正,令和 7 年 4 月、10 月施行)指出,介護休暇的取得要件在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放寬:勞資協定原本可以把「繼續雇用未滿 6 個月」的勞工排除在對象外,這個排除規定被撤廢;仍可排除的是「1 週所定勞動日數為 2 日以下」的勞工(需勞資協定)。同一份說明文件也列出,介護休業是「對象家人每 1 人 3 次」的制度。
雇主要預先準備的資訊
同一份厚勞省說明文件列出兩項與介護有關的雇主義務,都屬法律義務(條文寫「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且都自令和 7 年(2025 年)4 月 1 日施行:
- 第 21 條第 4 項:勞工申出「面臨介護」時,事業主要個別周知並確認取得意向。周知事項有 3 項:介護休業制度與介護兩立支援制度等、申出窗口、介護休業給付金。
- 第 21 條第 5 項:勞工面臨介護前的早期階段,事業主要提供介護休業制度與介護兩立支援制度等資訊。文件寫明「早期階段」是下列任一期間(施行規則第 69 條之 13):40 歲到達日所屬年度的初日到末日,或 40 歲到達日翌日起算 1 年;而且即使勞工沒有特別申出,也必須提供。
怎麼做
- 先把兩種制度分開寫進規則:介護休業(每位家人 3 次、合計 93 日)與介護休暇(每年度 5 日、2 人以上 10 日),就業規則申報規則見就業規則:同一事業場常時 10 人以上就要作成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
- 申請表至少收:對象家人是否處於要介護狀態、休業或休暇的起迄日(按小時取得的休暇要有開始與結束日時)。
- 若要用勞資協定排除「週所定 2 日以下」的勞工,先簽協定;繼續雇用未滿 6 個月已不能再作為排除理由。
- 對 40 歲到達日所屬年度(或到達日翌日起 1 年)的員工,主動提供介護休業與介護兩立支援制度等資訊;員工申出面臨介護時,另行個別周知並確認意向,兩者都保存紀錄。
- 休暇與年休是不同制度,年休天數的算法見日本特休怎麼算?到職 6 個月給 10 天、每年至少排 5 天的雇主義務的整理;家人是孩子的情況,另見日本員工懷孕生產的雇主義務:產前 6 週、產後 8 週休業,育兒休業不得拒絕,休業期間與其後 30 日不得解雇,那篇處理產假與育兒休業。
容易踩雷
- 把介護休業與介護休暇算成同一個額度:休業以每位家人 3 次、93 日計,休暇以年度日數計。
- 以為有期契約員工一律不能請介護休業:條文只要求契約在特定期間內不明顯到期。
- 對繼續雇用未滿 6 個月的員工拒絕介護休暇:2025 年 4 月起這項排除已撤廢。
常見問題
同一位家人,介護休業可以請幾次?
條文上限是 3 次,且日數合計不得超過 93 日;兩者任一達到就不能再對該家人申請。
照顧 2 位家人,介護休暇有幾天?
有 2 位以上要介護的對象家人時,每年度上限 10 勞動日;只有 1 位則是 5 勞動日。
介護休暇可以按小時請嗎?
可以。條文第 16 條之 5 第 2 項規定,除省令指定的 1 日所定工時很短的勞工外,可以用不滿 1 日的單位取得。
來源
- 育児・介護休業法(e-Gov)(2026-11-01 查證):一の年度において五労働日(要介護状態にある対象家族が二人以上の場合にあっては、十労働日)を限度として、当該世話を行うための休暇(以下「介護休暇」という。)を取得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厚生労働省:育児・介護休業法のあらまし(令和7年4月1日、10月1日施行対応)(2026-11-01 查證):事業主は、労働者が介護に直面する前の早い段階で、介護休業制度、介護両立支援制度等について情報提供をしなければなりませ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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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3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