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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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建業免許:東京都知事免許申請 33,000 円,營業保證金 1,000 萬円或保證協會分擔金 60 萬円

首次發布:|最後查證:2026-10-17

東京知事免許申請 33,000 円;營業保證金 1,000 萬円或分擔金 60 萬円(2026-10-17)

在日本做不動產買賣、仲介的公司,必須先有宅地建物取引業(宅建業)免許,這個免許和宅建士資格是不同的兩件事:前者是公司的營業許可,後者是個人資格。台灣人想在日本開仲介公司,常見的疑問是:要多少錢、要多久、外國人能不能申請。本文以東京都為例,依宅建業法與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的申請手引整理,查證日 2026-10-17;各都道府縣的手數料、書類與審查時間略有不同,請以管轄機關為準。

免許種類與有效期間

宅建業法第 3 條第 1 項:在 2 個以上都道府縣設置事務所者,要國土交通大臣免許;只在 1 個都道府縣內設置事務所者,向該事務所所在地的都道府縣知事申請。免許有效期間 5 年(第 3 條第 2 項);要繼續營業須辦更新。東京都手引說明,更新申請要在有效期間屆滿日的 90 日前到 30 日前之間辦理。國土交通大臣免許另需依登錄免許稅法繳登錄免許稅(第 3 條第 6 項)。

申請手數料(東京都)

東京都條例(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等關係手數料條例):

項目金額
免許申請33,000 円(電子申請 26,500 円)
免許更新申請33,000 円(電子申請 26,500 円)
宅建士資格試驗8,200 円
宅建士資格登錄37,000 円
宅建士證交付申請4,500 円

取得免許後還要錢:營業保證金或保證協會

法第 25 條:宅建業者必須在主要事務所最近的供託所供託營業保證金;供託後須檢附供託書影本向免許機關申報,申報後才可開始營業。法第 25 條第 6、7 項:免許日起 3 個月內沒有申報,免許機關要催告,催告到達後 1 個月內仍沒申報,免許可被撤銷。

東京都手引寫的金額:主要事務所(本店)1,000 萬円;從屬事務所(支店等)每店 500 萬円。若加入宅建業保證協會,繳弁済業務保證金分擔金即可免供託營業保證金;分擔金為主要事務所 60 萬円、從屬事務所每店 30 萬円(另有加入金等,須直接問保證協會)。

事務所與專任宅建士

法第 31 條之 3:宅建業者在每個事務所,必須設置省令所定數量的成年專任宅建士,數量依規模與業務內容而定;若役員本人就是宅建士,在其主要工作的事務所可視為專任宅建士。不符合時不得開設事務所,既有事務所不符合時必須在 2 週內補足。

外國人申請

東京都手引對役員等的書類:住在日本的外國人,須附本人誓約書面(不是成年被後見人等、非破產者)與記載國籍、在留資格、在留期間等的住民票(無個人編號者,發行 3 個月內原本),手引另要求東京法務局發行的「登記されていないことの証明書」(發行 3 個月內,請核對最新手引);住在外國的外國人,附護照影本等,與誓約書或證明書(附日文)。

怎麼做

  1. 決定事務所位置與數量:只在 1 個都道府縣為知事免許。
  2. 確認專任宅建士:自己或僱人,且名義與工作地點需一致。
  3. 準備申請書類:登記事項證明書、役員的略歷書與身分證明、誓約書、事務所照片與平面圖等。
  4. 提出免許申請並繳手數料,等待審查。
  5. 免許後 3 個月內完成營業保證金的供託並提出申報(東京都手引與法第 25 條針對供託路徑;加入保證協會路徑的期限,請向協會與東京都確認)。
  6. 更新:有效期間屆滿日前 90 日到 30 日間辦理。

容易踩雷

  • 以為有宅建士資格就能開業:公司需要先有免許。
  • 免許下來後忘了供託,3 個月後被催告甚至撤銷。
  • 專任宅建士在其他事務所也登記為專任。
  • 外國人役員的住民票資料不完整。
  • 更新太晚,錯過 90 日到 30 日的窗口。

常見問題

外國人公司可以申請嗎?

東京都手引有外國人役員的書類規定;其他要件請洽住宅政策本部。

資本金要多少?

本文引用的資料沒有資本金下限;資金需求主要是營業保證金或分擔金,請以管轄機關為準(待確認)。

多久能下免許?

審查時間因地而異,本文沒有查到可引用的標準處理期間,請向管轄機關確認(待確認)。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