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辦宣傳活動給得獎者獎金或獎品,要扣源泉稅嗎?賞金等超過 50 萬円的部分乘 10.21%,以物品支付要先評價
廣告宣傳賞金等超過50萬円的部分乘10.21%;50萬円以下免扣;賞品先評價(2026-11-01)

假設日本公司辦了一場抽獎或素人猜謎活動,用來宣傳新產品,得獎的個人拿到現金或獎品。這些獎金與獎品,公司要不要扣源泉所得稅?國稅廳 No.2813 規定:廣告宣傳用的賞金等,超過 50 萬円的部分要扣;物品要先評價。本文依 No.2813 與 No.2792(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次活動決定是否要扣。活動的贈品額度與表示規範,是另一套規定,見日本開店抽獎與滿額贈怎麼算?景品最高額與總額2%限制這一篇,本文只談源泉所得稅。
哪些賞金等要源泉徵收
No.2813 寫:給居住者個人廣告宣傳用的賞金等,要源泉徵收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令和 9 年分以後是所得稅、防衛特別所得稅與復興特別所得稅)。No.2792 把廣告宣傳用的賞金列為居住者報酬源泉對象的第 8 項。No.2813 對廣告宣傳賞金等的說明,官方寫通常包括下列兩類:
- 事業經營的個人或法人,為宣傳產品或事業內容而給的賞金或賞品;
- 素人猜謎節目、素人歌唱比賽的賞金或賞品。
頁面的注:邀請當選者去旅行,原則不屬賞金等;但若可以選擇不要旅行改領現金或物品,該金品的價額就是賞金額。另外,交通安全標語獎金等,由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等為廣報目的而辦的,不屬這類賞金等。
稅額算法
No.2813 寫:源泉徵收稅額,是賞金等額減去 50 萬円後的餘額,乘 10.21%;支付的賞金等在 50 萬円以下時,不必源泉徵收;不滿 1 円的尾數捨去。在支付月份的翌月 10 日前,用 e-Tax 送出所得稅徵收高計算書資料後納付,或附納付書在金融機關、稅務署窗口納付。
以物品支付:先評價
No.2813 寫:賞金等以物品支付時,必須評價該物品,原則上是該物品的處分見込價額。股票、貴金屬、不動產等,是取得日的價額;商品券、禮券等是券面額;其他物品(定期金權利、信託受益權、生命保險契約權利除外),以通常小售價(現金正價)的 60% 評價。
稅由支付者負擔時
No.2813 寫:賞金等的所得稅由支付者負擔時,稅額=(實際支付的金額或賞品評價額 - 50 萬円)÷ 0.8979 × 10.21%。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日本公司辦抽獎活動宣傳新產品(得獎者為居住在日本的個人):
- 抽獎第一名現金 80 萬円:(80 萬円 - 50 萬円)× 10.21% = 30 萬円 × 10.21% = 30,630 円。
- 抽獎第二名現金 30 萬円:支付額在 50 萬円以下,不必源泉徵收。
- 抽獎第三名獎品是通常小售價 100 萬円的家電(非股票、貴金屬等):依頁面以現金正價的 60% 評價為 60 萬円,(60 萬円 - 50 萬円)× 10.21% = 10,210 円。
- 若公司承諾幫第一名負擔稅金:(80 萬円 - 50 萬円)÷ 0.8979 × 10.21% = 約 34,113 円(尾數依官方規定處理)。
注意:徵件作品入選者的賞金,No.2795 寫原則算原稿料,每人每次 5 萬円以下可不源泉徵收,與本文賞金的 50 萬円門檻不同,見另一篇稿費篇。算例的金額純屬示意;對方是居住者還是非居住者、獎品如何評價,要依實際情形與稅理士確認。
怎麼做
- 辦活動前確認得獎者是否為居住者個人,獎金與獎品是否屬廣告宣傳用。
- 以現金支付:超過 50 萬円的部分乘 10.21%,50 萬円以下不用扣。
- 以物品支付:先評價(原則為處分見込價額;券類為券面額;其他物品按現金正價的 60%),再比較 50 萬円。
- 公司負擔稅金時,用官方算式 ÷ 0.8979 計算。
- 支付月份的翌月 10 日前把稅款繳出。
- 保存活動規則、得獎名單與評價依據(本站建議);徵件入選賞金與稿費的規則見日本公司付稿費或講師費給個人,源泉稅怎麼算?100 萬円以下 10.21%、超過部分 20.42%,不適用納期特例,翌月 10 日前繳這一篇,付給專業人士的報酬見日本公司付律師、會計師或司法書士報酬,要先扣源泉稅嗎?付給個人時 100 萬円以下 10.21%、超過部分 20.42%,翌月 10 日前繳納那一篇,兩者的門檻都與本文不同。
容易踩雷
- 以為現金獎金都不用扣:超過 50 萬円的部分要扣。
- 賞品沒有評價:以物品支付要先評價,才能判斷是否超過 50 萬円。
- 把可改領現金的旅行也當一般招待:頁面寫可選擇現金或物品時,該金品價額就是賞金額。
- 公司負擔稅金卻用一般算式:頁面有另一個 ÷ 0.8979 的算式。
常見問題
活動獎金 30 萬円要扣源泉稅嗎?
No.2813 寫:支付的賞金等在 50 萬円以下,不必源泉徵收。
獎品是 100 萬円的家電,怎麼算?
物品要先評價;一般物品以通常小售價(現金正價)的 60% 評價,再與 50 萬円比較。
稅金由公司負擔怎麼算?
依 No.2813 的算式:(實際支付的金額或賞品評價額 - 50 萬円)÷ 0.8979 × 10.21%。
來源
- 国税庁:No.2813 広告宣伝のために支払う賞金等(2026-11-01 查證):源泉徴収すべき所得税および復興特別所得税の額は、賞金等の額から50万円を差し引いた残額に10.21パーセントの税率を乗じて算出します。支払う賞金等の額が50万円以下であれば、所得税および復興特別所得税を源泉徴収する必要はありません。
- 国税庁:No.2792 源泉徴収が必要な報酬・料金等とは(2026-11-01 查證):謝礼、研究費、取材費、車代などの名目で支払われていても、その実態が報酬・料金等と同じであれば源泉徴収の対象になります。
本站相關標籤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