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宿所營業許可:旅館業法的 33 平方公尺、學校 100 公尺與保健所 4 步驟
簡易宿所須許可:客房延床 33㎡以上(不滿 10 人每人 3.3㎡);流程 4 步(2026-10-17)
在日本做民宿或膠囊旅館,有兩條法律路線:向都道府縣知事提出「住宅宿泊事業」届出(年營業 180 日上限),或依旅館業法取得「簡易宿所營業」許可。後者是許可制,不是届出制。本文依旅館業法、旅館業法施行令與厚生勞動省的手引整理,查證日 2026-10-17;手數料與條例基準各自治體不同,請以保健所為準。
簡易宿所是什麼
旅館業法第 2 條:旅館業分為旅館・飯店營業、簡易宿所營業與下宿營業三種。簡易宿所營業是「設置以多數人共用宿泊場所為主要構造與設備的設施,收取住宿費讓人住宿的營業」(下宿營業除外)。厚生勞動省的手引補充:只有一個客房可住 1 人的設施不屬於簡易宿所營業。
第 3 條第 1 項:經營旅館業的人,必須獲得都道府縣知事(設有保健所的市或特別區為市長或區長)的許可。
構造設備基準(旅館業法施行令第 1 條第 2 項)
| 項目 | 基準 |
|---|---|
| 客房延床面積 | 33 平方公尺以上;許可申請時宿泊者不滿 10 人者,為 3.3 平方公尺乘宿泊者人數 |
| 階層式寢台 | 上段與下段的間隔大約 1 公尺以上 |
| 設備 | 適當的換氣、採光、照明、防濕、排水設備 |
| 浴室 | 近處有公共浴場等不影響入浴者除外,須有適當規模的入浴設備 |
| 洗臉與廁所 | 須有適當規模的洗臉設備與適當數量的廁所 |
| 其他 | 須符合都道府縣條例規定的構造設備基準 |
此外旅館業法第 3 條第 3 項:施設設置場所若在學校(大學除外)等施設敷地周圍約 100 公尺的區域內,且認為會顯著損害該些施設的清純環境時,知事可以不給許可。
申請流程 4 步
厚勞省的手引(2018 年 6 月改訂版,內容請以現行為準)整理為四步:
- 事前相談:許多自治體要求申請前先諮詢;諮詢時可能被要求提出設施所在地、設施圖面、建築基準法適合狀況、消防法適合狀況,以及公寓的管理規約是否禁止民泊。
- 許可申請:原則上提出許可申請書、營業設施圖面、自治體條例訂定的其他書類,並繳手數料;書類格式各自治體不同。
- 施設檢查:保健所職員等入場檢查是否符合構造設備基準;在確認符合前不能取得許可。
- 許可、營業開始:保健所發給許可後才能營業。
手數料以東京都島嶼保健所的手冊(2023 年 6 月版)為例:簡易宿所營業與下宿營業 16,500 円,旅館・飯店營業 30,600 円;這是東京都島嶼部的金額,其他自治體(例如東京 23 區)各自訂定,需向所轄保健所確認。
其他法令也要過
厚勞省的手引提醒:使用的建物所在地可能禁止設旅館業,且可能需要建築基準法的用途變更確認申請;即使不需要確認申請,也必須符合建築基準法。消防法則要求設置消防用設備等、防火與避難安全措施,詳情洽消防機關。
與住宅宿泊事業的差別
住宅宿泊事業(民泊新法)是届出制,每年營業日數上限 180 日;簡易宿所是許可制,需符合上述構造設備基準。兩者對經營管理簽證的意義不同,簽證面的適配請看站內民宿簽證專文。
怎麼做
- 先查所在地的用途地域與條例,確認是否可以設旅館業,必要時與建築指導課事前諮詢。
- 向所轄保健所預約事前相談,帶施設圖面,詢問該地的條例基準與手數料。
- 對照 33 平方公尺或「3.3 平方公尺乘人數」的面積基準,設計客房與床位數。
- 同步向消防機關確認消防設備需求,並依建築基準法確認是否需用途變更。
- 完成施工後預約施設檢查,通過後領取許可。
- 取得許可前不要先公開營業或收取住宿費。
容易踩雷
- 以為民泊新法的届出就等於旅館業許可,其實是兩個制度。
- 面積只算客房使用面積,忽略施行令用的是「延床面積」。
- 沒確認學校等施設的周圍 100 公尺區域,被保健所依第 3 條第 3 項拒絕。
- 只看國法基準,沒看都道府縣條例另訂的構造設備基準。
常見問題
簡易宿所需要多少坪數?
施行令第 1 條第 2 項:客房延床面積 33 平方公尺以上;宿泊者不滿 10 人時,是 3.3 平方公尺乘人數。
手數料多少?
依自治體而異;東京都島嶼保健所的手冊寫簡易宿所營業 16,500 円,其他自治體請向保健所確認。
可以一人一間的小房間申請嗎?
厚勞省手引說,只有 1 名可宿泊的客房組成的設施不是簡易宿所營業的對象。
來源
- e-Gov 法令檢索 旅館業法第 2、3 條(2026-10-17 查證):旅館業を営もうとする者は、都道府県知事…の許可を受け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e-Gov 法令檢索 旅館業法施行令第 1 條(2026-10-17 查證):客室の延床面積は、三十三平方メートル
- 厚生勞動省 簡易宿所營業的許可取得手引(2018 年 6 月改訂版)(2026-10-17 查證):構造設備基準を満たしていることが確認されるまでは、許可を取得することはできません
- 東京都島嶼保健所 旅館業手冊(2023 年 6 月版)(2026-10-17 查證):簡易宿所営業、下宿営業 16,500 円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