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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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個資法對台灣業者的 3 個重點:日本子公司傳資料回台灣要同意、外洩超過 1,000 人須報告、30 日內提確報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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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日本子公司資料傳台灣須同意並告知 3 項;外洩超過 1,000 人須報告(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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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在日本開公司、做電商或經營民宿,只要蒐集客戶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就是在處理個人資料。客戶名單放在台灣母公司的雲端就好嗎?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對「把資料送到外國」有專門規定,而且答案還取決於你在日本設的是子公司還是分公司。本文依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PPC)的「外國にある第三者への提供編」指引、漏洩報告頁面與施行規則整理,查證日 2026-10-19;細節判斷請洽律師或行政書士。

同主題可接著看:外國人在日本設立公司要報外為法嗎?對內直接投資的事後報告 45 日內、指定業種的事前届出。

適用對象:沒有人數門檻

PPC 的 FAQ 說明,只要把個人情報資料庫用於事業,不論資料庫裡的人數多寡,都是個人情報取扱事業者。2017 年 5 月 30 日修法施行前,5,000 人以下的事業者被排除,施行後就不再排除。日本的株式會社與合同會社自設立起就適用,一家只有 10 位客戶的民宿也一樣。

子公司 vs 分公司:誰才是「外國第三者」

法第 28 條規定:個人資料提供給「外國にある第三者」時,除法定例外外,要事先取得本人同意。PPC 指引明寫,日本企業把資料給「外國法人格的現地子公司」才算外國第三者;同一法人格內的移動,例如現地事業所、分公司之間,不算。

對台灣創業者的意義是:

  • 若你在日本設的是「分公司」(外國會社登記),它與台灣總公司是同一法人格,總公司本身就是個人情報取扱事業者,資料在內部流動不屬「提供給外國第三者」;但資料放在台灣的伺服器時,仍須掌握該外國的制度並做好安全管理措施(PPC 通則編 10-7「外的環境の把握」,本站未逐條核對)。
  • 若你設的是「日本株式會社或合同會社」(子公司),它與台灣母公司是不同法人,把資料傳給台灣母公司,就是第三者提供,適用第 28 條。

傳到台灣要滿足什麼

取得同意前,須告知三項資訊:

  1. 該外國的名稱(例如「台灣」,不必是正式國名,但要讓本人合理知道移轉地)。
  2. 以適當合理的方法取得的該外國個人資料保護制度資訊。
  3. 該第三者所採取的保護措施資訊。

哪些國家算「與日本同等」而不需要同意?指引寫明,目前認定為同等水準的只有歐盟與英國;台灣不在其中。另一條路是對方已建立與日本法「相當措施」的體制,例如母子公司共通適用的內規或隱私政策,並持續確認其落實;指引另列 APEC CBPR 認證也可作為途徑之一。

外洩時的報告義務

PPC 頁面說明,個資外洩(或有疑慮)時,符合以下任一條件須報告:含有要配慮個人情報(病歷、犯罪經歷等)的資料;外洩後可能造成財產損害的資料(例如信用卡號);不當目的行為所致的外洩(如駭客、員工竊取);本人人數超過 1,000 人。群發電子郵件時,本該放在 BCC 的收件人誤放 CC 欄,而會員超過 1,000 人,是頁面列出的典型案例。

時限依施行規則第 8 條:知悉事態後要「速やかに」提出速報;知悉日起 30 日內(不當目的的情形為 60 日內)要提出完整報告(確報)。依規則第 7 條第 1 號,含要配慮個人情報的資料若已採高度加密等措施,不屬該號的報告對象;其他類型不因此自動豁免。

修法動向

PPC 網站載明,修正個資法的法案已於 2026 年 7 月 10 日在國會通過,7 月 17 日公布;政令、規則與指引仍在整備。本文依現行指引撰寫,施行日與細則公告後請重新確認。

怎麼做

  1. 盤點日本公司取得的個人資料:員工、客戶、訂房者、應徵者。
  2. 先判斷自己是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只有子公司傳給台灣母公司時才需要第 28 條的同意流程。
  3. 在官網或店內公告「利用目的」(客戶服務、寄送商品等),並整理日文版隱私權政策。
  4. 若要傳資料給台灣母公司,在同意畫面寫入上述 3 項資訊,並保留同意紀錄。
  5. 建立母子公司共通內規,作為「相當措施」的依據,每年確認落實。
  6. 建立外洩應變流程:速報、30 日確報、通知本人,並指定負責人。

容易踩雷

  • 把台灣的個資法等同於「歐盟或英國」,日本並未把台灣列入同等水準。
  • 在日本子公司的服務條款只寫「依總公司規定處理資料」,沒有告知 3 項資訊。
  • 群發電子報時把超過 1,000 位會員放在 CC,造成需報告的外洩。
  • 只做了速報,卻忘了在 30 日內提出確報。

常見問題

小公司、只有 10 位客戶也要遵守個資法嗎?

是。個人情報取扱事業者沒有人數門檻,只要把個人資料用於事業,就要遵守利用目的公告等基本義務。

台灣算日本個資法上的「同等水準」國家嗎?

不算。指引只寫歐盟與英國,日本子公司傳到台灣須取得同意,或確保對方具備相當措施的體制。

外洩要在幾天內報告?

知悉後速報;確報原則 30 日內,不當目的的外洩為 60 日內。本人超過 1,000 人須報告;含要配慮個人情報等情形,即使人數少也要報告。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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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9|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