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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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要求員工下班後上課或自學,算工作時間嗎?義務參加的研修與業務所需學習屬勞動時間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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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業務上義務參加的研修、依指示為業務所需的學習,屬勞動時間,須計工資(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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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台灣人在日本開公司,請員工在下班後參加供應商的產品培訓、語言課程或專業證照的自學;員工若沒有領加班費,日後就可能成為糾紛。日本對「什麼算勞動時間」有明確的行政見解:不是看公司叫它「研修」、「自主學習」或「志願參加」,而是看客觀上是否為雇主所義務化。本文依厚生勞動省 2017 年 1 月 20 日的工時把握指針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社會保險勞務士,本文不判斷任何具體課程是否屬勞動時間。

勞動時間的定義:指揮命令下的時間

厚勞省的說明文件寫:「労働時間とは使用者の指揮命令下に置かれている時間」(引用平成 12 年 3 月 9 日最高裁第一小法廷判決,三菱重工長崎造船所事件)。使用者以明示或默示的指示,使勞工從事業務的時間,是勞動時間。

文件還特別強調:是否為勞動時間,不是由勞動契約或就業規則的規定決定的;要客觀判斷勞工的行為是否為使用者所義務化。換句話說,公司在規章裡寫「研修屬自主參加」,並不當然使它不算勞動時間。

研修與學習:文件明列的例子

指針把「參加這件事在業務上被義務化的研修、教育訓練的受講,或依使用者指示為業務所需而進行學習等的時間」列為勞動時間的例子。同一份說明文件也列了其他例子:依使用者指示,在事業場內為被命令的業務進行的必要準備行為(如換上被義務化的制服)、業務結束後的收拾(如清掃),以及被要求隨時從事業務、不能離開工作的待機時間(手待時間)。

雇主要記錄的時間

注意指針的適用範圍:對象勞動者不含勞基法第 41 條所定者,以及適用みなし勞動時間制者。厚勞省文件說明,雇主有責任適正把握勞動時間,原則的方法是:雇主自己現認,或以打卡紀錄、IC 卡、電腦使用時間紀錄等客觀紀錄為基礎確認並適當記錄。如果不得不採自己申告制,則要充分說明適正運用的措施;自己申告的時間與入退場紀錄、電腦使用時間等所見在公司時間之間若有顯著差距,要進行實態調查並補正勞動時間。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某員工在下班後參加公司指定、不參加會被注意的產品培訓 2 小時,並依主管指示自學 1 小時,這共 3 小時,若屬義務參加與依指示的學習,依厚勞省的整理屬勞動時間,就要併入當日實際勞動時間計算;若超過法定工時(勞基法第 32 條:1 週 40 小時、1 日 8 小時),也要依勞基法第 37 條算割增賃金:該條寫,使用者依第 33 條或第 36 條第 1 項延長勞動時間或使勞工在休日工作時,對該時間或該日的勞動,要支付通常工資計算額 2 成 5 分以上的割增工資。這個算例的時數只為說明,沒有主張任何培訓必然屬勞動時間;是否屬勞動時間,要看客觀上是否義務化。

怎麼做

  1. 盤點公司安排的研修、課程、自學要求,逐項判斷:是否業務上義務參加、是否依指示為業務所需、不參加有無不利益。
  2. 屬義務或依指示者,納入出勤紀錄與工資計算;工資的給付規則見日本薪資給付五原則:通貨、直接、全額、每月 1 次以上、固定日期,違反最高罰 30 萬円,薪資轉帳需員工同意,加班上限見日本加班上限:36 協定、月 45 小時年 360 小時,特別條款也不得超過年 720 小時。
  3. 真正自願、與業務無關的學習,在公告與規則中寫明自願性質,並不得因不參加而不利益對待。
  4. 研修內容與時間記入出勤紀錄與賃金台帳(指針要求適正調製賃金台帳),保存規則見日本勞工名冊、薪資台帳、出勤紀錄的保存:勞基法寫 5 年,附則「當分の間」3 年,起算日各不同,違反罰 30 萬円以下。
  5. 以自己申告制記錄時間時,要與客觀紀錄交叉核對,發現顯著差距時調查補正。

容易踩雷

  • 以為只要把研修叫做「自主參加」就不用付工資:厚勞省說明是否為勞動時間不由契約或規章決定。
  • 義務參加的研修沒算進加班:指針將義務化的研修列為勞動時間。
  • 要求員工用自己時間學習公司指定的業務知識:依使用者指示為業務所需的學習也屬勞動時間。
  • 自己申告制時不做核對:文件要求與客觀紀錄顯著落差時要實態調查。

常見問題

公司指定下班後的產品培訓,一定要付錢嗎?

若參加在業務上被義務化,厚勞省說明屬勞動時間,要計入工資與加班計算;是否義務化要看客觀事實。

員工自願學習日語,算勞動時間嗎?

依厚勞省的整理,勞動時間要看是否處於雇主的指揮命令下;真正自願、與業務無關且不被義務化的學習,不屬這個範圍,但要看客觀事實,不由公司稱呼決定。

規章寫「研修屬自主參加」有用嗎?

文件說明勞動時間不是由勞動契約或就業規則的規定決定,而是客觀判斷勞工行為是否被雇主義務化,所以單靠規章用語不能保證不算勞動時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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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