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60歲定年後怎麼留人?65歲義務與70歲努力義務
2026-10-24查核:定年須60歲以上;未滿65歲者須確保雇用,70歲就業確保屬努力義務。

2026-10-24查核:定年須60歲以上;未滿65歲者須確保雇用,70歲就業確保屬努力義務。
60歲定年,不表示60歲一到便能完全不管
厚勞省事業主規則頁說,訂定員工定年時,年齡須60歲以上。定年未滿65歲的事業主,必須採取提高至65歲、導入65歲前的繼續雇用制度,或取消定年其中一項。也就是說,可以保留60歲定年並另有再雇用制度;法規並非一律把所有公司的定年自動改寫成65歲。
選項不同,文件也不同。提高定年是在原雇用制度延長年齡;再雇用則要把定年後的工作、契約、薪資及申請方式寫清楚。厚勞省說明繼續雇用可由自身公司以外的集團公司承接,但能否符合制度範圍,應將公司關係與安排交Hello Work確認,不把任何外包安排都叫集團續僱。
希望者全員,與過去的選別經過措施
較早以勞使協定訂定對象選別基準的企業,曾有經過措施。厚勞省的專門單張明確寫到2025年3月31日結束,4月1日以後須採取消定年、提高到65歲,或希望者全員65歲前繼續雇用。查證時已在2026年,不能再拿舊協定的評分門檻當成仍有效的經過安排。
這項制度保障的內容,是雇用機會的制度安排;不是看到員工年齡就能保證所有個案永遠不得離職,也不是宣稱原薪資全部不變。若健康、工作能力或違反規則等個案牽涉拒絕、退職或解雇,須由勞務專業者核實事由及契約,不能把「希望者全員」或「公司保留決定權」任一詞當作省略判斷的工具。
70歲是就業機會的努力義務
對定年65歲以上、未滿70歲,或採未延伸至70歲以上繼續雇用制度的事業主,法律要求努力採取70歲前就業確保措施。可選提高定年、繼續雇用、取消定年,也可在法定條件下採持續業務委託或社會貢獻事業的制度。後兩種屬創業支援等措施,須取得過半數工會或過半數代表者同意。
這裡有兩個不能混淆的地方。第一,65歲前是雇用確保的義務,不能以70歲方案的業務委託直接替代;第二,70歲就業確保屬努力義務,不是已有一律70歲定年的規定。若公司希望導入委託方式,應先釐清是否真由本人自主經營;本篇不判斷個別契約究竟是雇用還是委託。
做制度時先看人事文件,不先猜年金
實務上建議整理定年條款、續僱申請及回覆方式、各年齡段工作安排、契約期滿與更新條件,再和員工溝通。這是辦理前的準備方法,不是官方保證核准的表格。年金加入和給付有另外條件,不能用領年金與否代替雇用確保判斷,也不能把國民年金的年齡界線直接當成公司退職日。
選好制度後,接著走就業規則:同一事業場常時 10 人以上就要作成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確認何時須聽取意見、向監督署提出及讓員工能看到。若再雇用後條件不同,另向本人明示,讓書面條款與實際管理一致,不能口頭說「全部照舊」卻在薪資單改掉。
再雇用後的勞動條件要以書面向本人明示,必載項目見勞動條件通知書必載項目:契約期間、工作地點、工時、工資、退職,與 2024 年 4 月新增的 3 件事;定年時的退休金安排,中小企業可參考日本中退共(中小企業退休金共濟):掛金月額 5,000 到 30,000 円,新加入第 4 個月起 1 年國家助成一半最多 5,000 円。
可找哪個窗口
厚勞省經過措施單張將疑問導向最近的Hello Work。詢問時帶現行定年與再雇用規程、過去的勞使協定、員工希望確認方法及規劃改版。較完整的制度或職場改善,也可由高齡・障害・求職者雇用支援機構各都道府縣支部尋求70歲雇用推進規劃者或高齡者雇用顧問協助。實際新契約的薪資與爭議處理仍應另由勞務或法律專業者判斷。
怎麼做
- 將現行定年年齡與續僱上限並排,確認是否已確保65歲前的雇用機會。
- 核出仍沿用的舊選別協定,依2025年經過結束後要求改成適法制度,留下員工希望確認方式。
- 在65歲與70歲間分別規劃雇用及就業措施;想採創業支援等方案時,先處理過半數同意條件。
- 攜定年條款與方案到最近Hello Work確認,再完成就業規則變更及個別勞動條件通知。
容易踩雷
- 把「65歲雇用確保」寫成全國公司都已強制定年65歲,忽略可選再雇用或取消定年。
- 以為2025年3月31日只是新申請截止,仍用舊經過措施評分篩掉希望續僱者。
- 用70歲努力義務中的委託選項,直接替代65歲前的雇用確保義務。
常見問題
日本公司可以訂59歲定年嗎?
不可依一般定年規則這樣訂。厚勞省說明定年須60歲以上;本篇不展開法定特殊職務例外。
定年60歲,要直接改成65歲嗎?
不一定。也可採希望者全員到65歲的繼續雇用制度,或取消定年,但不能沒有任何確保措施。
70歲就業確保一定是員工嗎?
不一定。努力義務的選項包含符合法定條件的持續業務委託或社會貢獻制度,並須過半數工會或代表者同意。
來源
- 厚生労働省:高年齢者の雇用(2026-10-31 查證):従業員の定年を定める場合は、その定年年齢は60歳以上と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
- 厚生労働省:高年齢者雇用確保措置の経過措置の終了(リーフレット)(2026-10-31 查證):その経過措置も2025年3月31日をもって終了し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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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24|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