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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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外國人要向 Hello Work 通報:雇用保險對象翌月 10 日前,非對象翌月月底前

首次發布:|最後查證:2026-10-17

外國人入職離職都要通報;加保者翌月 10 日前,未加保者翌月底前(2026-10-17)

台灣人在日本開公司,若雇用外國籍員工(包括台灣人、留學生打工),除了社會保險與勞動契約,還有一項常被忽略的通報:外國人雇用狀況的届出。它不是簽證申請,而是向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報告「僱了誰、什麼在留資格、什麼時候離職」。本文依厚生勞動省「外國人雇用狀況的届出」頁面與事業主傳單整理,查證日 2026-10-17;個案請洽社會保險勞務士或 Hello Work。

誰要通報

厚生勞動省說明:所有事業主在雇用外國人與其離職時,都必須通報;對象排除在留資格「外交」、「公用」與特別永住者。漏報或虛報,可處 30 萬円以下罰金。法律依據是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舊雇用對策法第 28 條)。

兩種通報路徑與期限

外國人身分文件入職期限離職期限
為雇用保險被保險者雇用保險被保險者資格取得届(様式第 2 號)/資格喪失届(様式第 4 號)入職日所屬月的翌月 10 日前離職翌日起 10 日內
不是雇用保險被保險者外國人雇用狀況届出書(様式第 3 號)翌月月底翌月月底

提出雇用保險資格取得届或喪失届,就視同完成外國人雇用狀況的通報,不需要另外提出。

厚生勞動省傳單說明,成為雇用保險被保險者的條件是:1 週所定勞動時間 20 小時以上,且預期雇用 31 日以上。傳單也說明勞動基準法與社會保險法令不分國籍,一律適用外國人,所以通報之外,薪資、工時與社保也要和日籍員工同樣處理。公司不必先判斷這位外國人會不會長期工作,只要入職就要通報。

電子申請

雇用保險被保險者的通報,可用 e-Gov 電子申請;非被保險者則可用「外國人雇用狀況届出系統」。曾經書面通報過的事業主,改為電子申請時,需要提出「外國人雇用狀況届出電子届出切替・變更申請書」。2027 年 4 月 1 日起,様式第 3 號改用新版,請從厚生勞動省網頁下載最新版本。

通報時要確認什麼

通報時要請外國人出示在留卡或護照等,確認要通報的事項;通報時不需要附在留卡影本。厚生勞動省也提供免費的「在留卡等讀取應用程式」,可核對是否為偽造。

怎麼做

  1. 雇用時確認在留卡,包含在留資格、在留期間與資格外活動許可欄;2026 年 6 月 14 日起的新式卡不再印在留期間(期間的滿了日仍印在卡面),要確認期間資訊時可用入管廳的讀取應用程式確認(見站內在留卡專文)。
  2. 判斷是否符合雇用保險條件:每週 20 小時以上、預期雇用 31 日以上。
  3. 符合者,提交雇用保險被保險者資格取得届,翌月 10 日前;同時完成通報。
  4. 不符合者,填様式第 3 號,翌月月底前提交 Hello Work 或電子申請。
  5. 離職時,加保者依喪失届,離職翌日起 10 日內;非加保者用様式第 3 號。
  6. 保存提出紀錄與在留卡確認紀錄。

容易踩雷

  • 以為持有永住者資格就不需要通報:頁面列出的排除對象只有特別永住者與在留資格「外交」、「公用」,其他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原則上都要通報。
  • 只通報入職,沒通報離職。
  • 非雇用保險對象的工讀生,漏報様式第 3 號。
  • 通報時忘記確認在留卡,造成在留資格登記錯誤。

常見問題

日籍員工也要通報嗎?

不用。這項通報是針對外國人。

通報要附在留卡影本嗎?

不用附,但要在通報前出示確認。

打工的留學生,每週 15 小時,要通報嗎?

要通報;不符合雇用保險條件時,使用様式第 3 號,翌月月底前提出。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