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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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餐廳申請經營管理簽證:店鋪租約、營業許可證明與問 28 例外的使用條件

首次發布:|最後查證:2026-10-17

餐廳申請經管簽證要附店鋪租約與許可證明;問 28 例外須有正當理由(2026-10-17 查證)

餐廳涉及兩套制度:入管廳審查你能不能經營,保健所決定店能不能開。兩邊都要文件,所以文件的先後順序是餐廳案件的核心問題。本文只整理入管廳公開的申請案內與改正 Q&A(頁首標示 2026 年 6 月 26 日更新),查證日 2026-10-17;保健所的流程各縣不同,沖繩縣的例子見站內沖繩開店專文。完整條件另見站內經營管理簽證專文。個案請洽行政書士或入管窗口。

入管要什麼:與餐廳有關的 4 類文件

入管廳「經營・管理」案內中,與餐廳直接相關的文件有:

類別內容
事業所設施資料不動產登記簿謄本、租賃契約書、其他資料
許認可證明申請說明書(參考格式)與許可書影本
公司資料登記事項證明書(日本發行的證明書須在發行日起 3 個月內)
事業計畫書需經中小企業診斷士、公認會計士或稅理士確認

新基準的條件另有:資本金 3,000 萬円、1 名以上常勤職員、B2 相當日語。入管廳 Q&A 第 20 問說明,自宅兼事業所原則不被認可;第 21 問說明事業所要有與經營規模相稱、必要且充分的面積,但沒有一律數字。

問 28:官方怎麼寫

入管廳 Q&A 問 28 的問題是:「事業活動所需的許認可,要取得『經營・管理』在留許可後才能取得時,該怎麼辦?」官方答覆:事前無法取得有「正當理由」時,會在下次更新申請時確認取得狀況,所以要提出說明無法取得的具體理由文件(格式自由)。改正概要的記載相同:「要在留許可後才能取得許認可等,有正當理由時,下次更新時再要求提出」。

這是否涵蓋「店舖還沒完工所以拿不到營業許可」的情形,官方答覆沒有明確回答;問 28 的例示是「必須先拿到在留許可才能辦許認可」的情形。因此,不能直接把問 28 當成餐廳的標準流程。實務上能做的是:把店舖的進度、保健所事前諮詢的結果寫成說明文書,並在申請前向入管窗口或行政書士確認是否被接受(待確認)。

更新時會被問什麼

入管廳 Q&A 第 24 問說明,更新時會確認事業所應繳的稅:法人為源泉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法人稅、消費稅及地方消費稅,以及法人住民稅、法人事業稅;另外也會看雇用保險、勞災保險、健康保險與厚生年金的適用與繳納。餐廳是否被特別嚴格審查,官方資料沒有提到,本文不做推論。

怎麼做

  1. 先決定店址並簽租約;租賃契約書與不動產登記簿謄本是事業所設施資料的一部分。
  2. 完成公司設立與資本金 3,000 萬円的匯入,取得履歷事項全部證明書,並注意 3 個月內的期限。
  3. 向所轄保健所預約事前諮詢,確認設備與施設基準,留下諮詢紀錄。
  4. 請診斷士、會計師或稅理士確認事業計畫書,內容含座位數、客單價、人事費等假設。
  5. 申請書附租約、登記簿謄本,許可證明部分依狀況附許可書影本,或附說明文書並先向窗口確認可否。
  6. 營業許可取得後,補送許可書影本,並維持員工的社保與雇用保險的加入與繳納。

容易踩雷

  • 簽了住宅型物件當店面,碰到自宅兼事業所不被認可的原則。
  • 直接假設問 28 的例外適用於自己的案子,沒有先確認是否算「正當理由」。
  • 只備好許可證,忘了雇用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加入證明,更新時被要求補件。
  • 事業計畫書的營收只是估計,沒有對應的座位數與客單價。

常見問題

沒有營業許可可以先拿到簽證嗎?

入管廳問 28 說明,有正當理由時可提出理由書,下次更新再確認;但店舖進度是否屬於正當理由,官方未明確,待確認。

餐廳需要的資本金比其他行業高嗎?

入管廳新基準不分行業,都是 3,000 萬円以上,沒有餐廳專用的另一門檻。

簽證與保健所許可哪個先辦?

官方沒有規定固定順序;兩者都需要事先準備,請以個案與窗口指引為準。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