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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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薪水只付一部分或延後發放,源泉稅什麼時候扣?原則支付時才扣,一部分支付按比例扣,役員賞與確定後滿 1 年視為已支付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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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未付前原則不扣源泉;一部分支付按比例扣;役員賞與確定後滿1年視為已付(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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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日本公司這個月資金吃緊,月薪 30 萬円只先付 20 萬円,其餘 10 萬円下個月再補;另有 1 位董事的賞與已經在股東會決議,卻遲遲沒有付。源泉所得稅怎麼辦?本文依國稅廳 No.2526 與 No.2509(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及 e-Gov 的所得稅法第 183 條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次給與決定處理方式,也不涵蓋勞動基準法上的欠薪責任。

原則:支付時才源泉

所得稅法第 183 條第 1 項寫:在國內向居住者支付給與等的人,要在支付的當下,就該給與等徵收所得稅,並在徵收日所屬月份的翌月 10 日前繳納給國家。No.2526 說明:役員或使用人每月的給與等,若沒有在規定的支給日付出而成為未付,源泉徵收要在實際支付給與時進行,所以原則上,在付出以前不做源泉徵收。

一部分支付:按比例求稅額

No.2526 寫:只付一部分給與、其餘未付時,要就「應支付給與的所得稅」中,對應「實際支付金額」的部分,源泉徵收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令和 9 年分以後是所得稅、防衛特別所得稅與復興特別所得稅)。

計算方法:先把該月應付給與的金額,套入「給與所得的源泉徵收稅額表」,求出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的額;再乘上以「應付給與金額」為分母、「實際已付給與金額」為分子的比例,所得到的稅額,就是從實付給與中要源泉徵收的稅額。

例外:役員賞與滿 1 年視為已支付

No.2526 寫:對役員的賞與,若自支付確定日起算,到滿 1 年的日子之前都還沒支付,就視為在滿 1 年的當日已經支付,要在那一天進行源泉徵收。

補充:給與的收入時期,不等於源泉徵收的時點

No.2509 說明的是所得「應認列為收入的時期」;源泉徵收的時點,依 No.2526 與所得稅法第 183 條,是實際支付時。所以下列的支給日、決議日,不能直接當成「已支付」。

No.2509 說明給與的收入時期:一般的給與,契約、慣例或股東會決議等定有支給日者,是該支給日;沒有定支給日者,是實際領到的日子。役員賞與,若是依股東會決議等確定利益指標的數值而決定金額,是該決議等的日子;若決議只定總額、沒有定每人的具體金額,是各人的具體金額被定下的日子。給與規程改訂(調薪)時,新舊給與的差額,若有定支給日,是該支給日;若沒有,是改訂生效日。

年末調整:未付的也要算進去

No.2526 寫:做年末調整時,若還有未付給與,要把未付給與的金額併入全年給與支付金額的合計,同時把對應未付給與的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額,也併入全年稅額的合計,再進行年末調整。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日本公司某月應付某員工的月薪是 30 萬円,依稅額表求得的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額是 6,000 円,但實際只付了 20 萬円:6,000 円乘以 20 萬/30 萬,等於 4,000 円,是這次從實付 20 萬円中要源泉徵收的稅額;其餘 10 萬円到實際支付時再源泉(後續補付的具體算法,官方頁沒有寫)。再假設某董事的賞與已經確定支付,之後滿 1 年仍沒付:依 No.2526,在滿 1 年的當日視為已經支付,要源泉徵收;「支払の確定した日」如何認定,本文未核對。算例的稅額純屬示意,實際稅額依該年度的稅額表。

怎麼做

  1. 發薪時記錄「應付金額」與「實付金額」,兩者不同時註明未付部分。
  2. 一部分支付時,先用稅額表算「應付金額」的稅,再乘上實付比例,得到本次源泉。
  3. 未付部分實際付出時再源泉徵收;補付時的具體算法官方頁沒有寫,請洽稅理士。
  4. 役員賞與已確定而未付者,記錄確定日,並在滿 1 年當日檢查是否視為已支付。
  5. 年末調整時,把未付給與及其對應稅額併入;年末調整的時程,見年末調整一年時程:12 月結算、翌年 1 月 31 日交源泉徵收票與 2027 年起的みなし提出;源泉的繳納期限,見源泉所得稅繳納期限:翌月 10 日、納期特例 7 月 10 日與 1 月 20 日,申請月份的算法。
  6. 賞與的計算方式另見日本公司發獎金,源泉所得稅怎麼算?甲欄用前月薪資與扶養人數查賞與稅率表,賞與超過前月薪資 10 倍要改用月額表算法,那是一般賞與的算法,本文談的是未付的情形。

容易踩雷

  • 以為薪水沒付就要先扣稅:原則上,支付以前不源泉。
  • 一部分支付時,直接用實付金額去查稅額表:頁面寫要按「應付金額」的稅額乘比例。
  • 忘了役員賞與的 1 年規定:確定後滿 1 年仍未付,視為已支付。
  • 年末調整時漏掉未付給與:頁面寫要併入全年的合計。

常見問題

公司薪水延後發,源泉要先扣嗎?

原則上不用,源泉在實際支付時進行。

只付一半的薪水,源泉怎麼算?

先用稅額表求「應付金額」的稅額,再乘上「實付金額/應付金額」的比例。

董事賞與一直沒付,要怎麼處理?

自支付確定日起滿 1 年仍未付,視為在滿 1 年當日已支付,要源泉徵收。

來源

  • 国税庁:No.2526 給与が一部未払の場合の源泉徴収(2026-11-01 查證):源泉徴収は給与等を実際に支払う際に行いますので、原則として支払われるまでは源泉徴収は行われないこととなります。
  • 国税庁:No.2509 給与所得の収入金額の収入すべき時期(2026-11-01 查證):支給日が定められていないもの:その支給を受けた日
  • 所得税法(e-Gov)(2026-11-01 查證):その支払の際、その給与等について所得税を徴収し、その徴収の日の属する月の翌月十日までに、これを国に納付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所得稅法第183條第2項(e-Gov)(2026-11-01 查證):法人税法第二条第十五号に規定する役員に対する賞与については、支払の確定した日から一年を経過した日までにその支払がされない場合には、その一年を経過した日においてその支払があつたものとみなし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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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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