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在日本領薪水又有副收入要報稅嗎?副收入等所得合計超過 20 萬円要確定申告,網拍、暗號資產、民泊與 NFT 的所得屬雜所得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文章署名:TW to JP

內容分工:台灣赴日規劃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給與所得者的副收入等所得超過20萬円要確定申告;網拍、暗號資產、民泊、NFT屬雜所得(2026-11-01)

在日本領薪水又有副收入要報稅嗎?副收入等所得合計超過 20 萬円要確定申告,網拍、暗號資產、民泊與 NFT 的所得屬雜所得主題插畫
台灣到日本工作喵文章主題插畫

假設台灣人在日本的公司上班,公司已經在年底幫忙辦了年末調整;但平常在網路拍賣賣東西、投資虛擬貨幣,或把空房間拿去民泊。這些副收入還要不要自己報稅?國稅廳 No.1906 說明副收入的處理,No.1900 說明給與所得者要確定申告的人。本文依這兩頁(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人決定是否要申告。年末調整對象的薪水怎麼算,見日本年末調整要算進哪些薪水?以支給日屬於哪一年為準,12 月分薪水翌年 1 月 10 日才發的不算本年,有向前公司提出申告書者要併入前公司薪水這一篇;本文談的是年末調整之外的收入。

原則:年末調整完不用申告

No.1906 寫:多數給與所得者,其源泉徵收的所得稅額與應納稅額的差額,由給與支付者辦理的年末調整結算,所以原則上不用確定申告。No.1900 寫:大部分給與所得者透過年末調整確定稅額並完成納稅,不需要確定申告。

但有副收入等所得超過 20 萬円

No.1906 寫:即使年末調整已完成,如果除給與所得以外還有副收入等所得,超過 20 萬円,除了確定申告後可以退稅的人之外,仍須確定申告。

No.1900 列出須申告的情形:(1) 給與年收入超過 2,000 萬円;(2) 只從 1 處領給與,且給與全部被源泉徵收,而除給與所得與退職所得之外各種所得的合計超過 20 萬円;(3) 從 2 處以上領給與、給與全部被源泉徵收,年末調整以外的給與收入加上各種所得合計超過 20 萬円(但給與收入合計扣除所得控除合計〔雜損、醫療費、寄附金、基礎控除除外〕後在 150 萬円以下,且各種所得合計在 20 萬円以下者,不用申告);(4) 同族會社的役員等從該同族會社收取貸款利息或資產租金;(5) 依災免法被猶予源泉徵收;(6) 從沒有源泉徵收義務的人領給與;(7) 退職所得依正規方法計算的稅額多於源泉徵收額。

這裡的各種所得不含:選擇不申告的上市股票等配當與少額配當;特定口座源泉徵收選擇口座內、選擇不申告的上市股票讓渡所得;選擇不申告的特定公社債利息;源泉分離課稅的存款與一般公司債利息;源泉分離課稅的金融類似商品收益;一時付養老保險差益(一定條件)。

哪些副收入屬雜所得

No.1906 寫:給與所得者的副收入有各種型態,一般來說下列所得各屬雜所得:

  1. 使用網路拍賣或跳蚤市場 App 的個人交易所得:賣衣服、雜貨、家電等資產;出租自家用車等資產;保母、家教等人的服務提供。頁面的注:生活用資產(舊衣、家財等)的賣出所得非課稅,不用確定申告,損失視為沒有發生;
  2. 比特幣等暗號資產的賣出等所得;
  3. 民泊所得:頁面的注,個人把空房間等有償提供給旅客住宿的民泊,通常伴隨安全管理、衛生管理與一定程度的觀光服務,與單純的不動產出租不同,所得是雜所得,不是不動產所得;
  4. 製作 NFT 並讓渡給第三人的所得。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台灣人在日本的公司上班,只從 1 處領薪水且全部被源泉徵收,同一年有下列 4 筆副收入(20 萬円的門檻要把所有副收入等所得合計來看):

  • 在網拍賣掉自己 3 年前買的家具,用得很舊:生活用資產的賣出所得非課稅,不用申告,損失視為沒有。
  • 在網路上接設計案,一年扣除經費後所得 25 萬円:屬雜所得;單看這一項超過 20 萬円,原則要確定申告。
  • 民泊一年所得 18 萬円:單看這一項沒有超過 20 萬円,但判斷門檻是這位上班族所有副收入等所得的合計;上面第 2、4 筆加上這一筆,雜所得合計 25 萬円 + 18 萬円 + 30 萬円 = 73 萬円,超過 20 萬円,依 No.1900 原則要確定申告(另一位只有民泊 18 萬円的人,才會是未超過 20 萬円的情形)。
  • 暗號資產賣出所得 30 萬円:屬雜所得;單看這一項超過 20 萬円,原則要確定申告。

算例的金額純屬示意;No.1906 所掛的 No.1500 寫,雜所得的金額是總收入金額減必要經費,經費如何認列要依稅理士判斷。

怎麼做

  1. 年底前整理所有副收入:網拍、接案、暗號資產、民泊、NFT,各算出收入與必要經費。
  2. 判斷是否屬生活用資產的賣出(非課稅);不是者,算出雜所得。
  3. 把雜所得等各種所得合計,與 20 萬円比較;超過者,原則要在翌年 2 月 16 日至 3 月 15 日確定申告。
  4. 同族公司的董事另有規定,見日本同族公司的董事除了薪水,還從該公司另收利息或租金,一定要報稅嗎?同族會社役員即使這些所得在 20 萬円以下,原則也須確定申告這一篇的整理。
  5. 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的區分,影響申告義務,見日本稅法怎麼分居住者、非永住者與非居住者?住所或居所滿 1 年是居住者,非永住者只就國外所得中在日本支付或匯入的部分課稅那一篇(本站建議確認身分)。
  6. 保存交易紀錄與經費憑證(本站建議)。

容易踩雷

  • 以為年末調整完就一定不用申告:頁面寫副收入等所得超過 20 萬円者仍須確定申告。
  • 把 20 萬円當成收入金額:頁面寫的是所得金額(給與所得、退職所得以外各種所得的合計)。
  • 把舊家具、舊衣服的賣出也當成要申報的所得:頁面寫生活用資產的賣出所得非課稅。
  • 把民泊當成單純出租房子:頁面寫民泊所得是雜所得,不是不動產所得。
  • 忘了 2 處以上領給與的另一條規定:頁面寫此時合計 20 萬円的判斷,要加上年末調整以外的給與收入。

常見問題

年末調整完,副收入 10 萬円要報稅嗎?

No.1906 與 No.1900 的門檻是除給與、退職所得以外的各種所得合計超過 20 萬円;10 萬円未達,原則上不因這個門檻而須申告。但 No.1900 的質疑應答(1900_qa)寫:這是「確定申告を要しない場合」的規定,不代表可以不申報;若因其他原因要申告,例如為了醫療費控除而做還付申告,這 20 萬円以下的所得也要一併申報。

賣舊家具的錢要報稅嗎?

No.1906 的注寫:生活用資產(舊衣、家財等)的賣出所得非課稅,不用確定申告。

民泊的所得屬哪一類?

No.1906 的注寫:民泊的所得不是不動產所得,而是雜所得。

來源

本站相關標籤

#公司稅務與申報 #台灣人赴日準備 #赴日的台灣人 #文章 #觀念說明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