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付公共設施負擔金或開發負擔金,費用怎麼處理?支出效果 1 年以上屬繰延資産,專用設施攤提期間是耐用年數的 10 分之 7,直接形成土地效用者列入土地取得價額
公共設施負擔金效果1年以上屬繰延資産,專用者攤提耐用年數7/10;形成土地效用者計入土地價額(2026-11-01)

假設台灣人在日本設立的公司,買了一塊地蓋工廠,地方政府要求公司負擔通往工廠的道路建設費,也要付上下水道的負擔金。這些錢可以一次當費用嗎?國稅廳 No.5462 說明公共設施負擔金的處理,No.5463 說明開發負擔金的 3 種處理。本文依這兩頁(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筆負擔金決定科目。固定資產的取得價額與折舊,見日本公司的設備做過資本的支出後,折舊怎麼算?原則把支出另當新資產,平成 24 年 4 月 1 日以後取得、定率法的資產可在翌年度合併成一個資產談的是已取得資產的折舊;借地權的取得價額,見日本公司取得借地權或收回出租的土地,帳面價額怎麼算?借地權取得價額含借地權對價與整地費用,收回貸地時要加算立退料等那一篇;本文談負擔金。
公共設施的負擔金(No.5462)
No.5462 寫:法人為取得便益的公共設施的設置或改良所支出的費用,且支出效果及於支出日以後 1 年以上者,屬繰延資產。具體包括:
- 為自己需要而進行的道路、堤防、護岸等設施或工作物(公共的施設)的設置或改良所需費用;
- 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為自己使用的公共設施進行設置等時,負擔的一部分費用;
- 把自己所有的道路等設施或工作物提供給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時,相當於其價額的金額;
- 因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的公共設施設置而顯著受益時,負擔的一部分費用。但因公共設施設置使土地價格上漲,土地所有人或借地權人法人向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繳納者,要計入土地的取得價額;
- 營鐵道業以外事業的法人,為鐵道業者建設鐵道時,支出的連接該設施的地下道等建設費用的一部分負擔金。
攤提期間
No.5462 寫:繰延資產的攤提期間:(1) 負擔費用的法人專用該設施時,是設施耐用年數的 10 分之 7;(2) 上述以外的情形,是設施耐用年數的 10 分之 4。攤提期間有未滿 1 年的端數時切捨。償却限度額是繰延資產的額除以攤提期間的月數,再乘該事業年度的月數;事業年度中途支出時,月數是從支出日到事業年度末的月數(依曆計算,未滿 1 個月視為 1 個月)。要把繰延資產償却費算入損金,確定申告書要附繰延資產償却額計算明細書(別表 16(6))。
開發負擔金的 3 種處理(No.5463)
No.5463 寫:法人為取得造成、建築固定資產用的土地或建物等的許可,對地方公共團體支出的開發負擔金,依性質分 3 種:
- 直接形成土地效用的設施的負擔金:計入土地的取得價額。例如團地內的道路、公園、綠地、與公道連接的取付道路、含流下水路的雨水調整池等。
- 設施本身形成獨立效用、直接有助於法人便益的設施的負擔金:依設施性質,成為無形減價償却資產的取得價額或繰延資產。例如上下水道或工業用水道的負擔金,是水道施設利用權或工業用水道施設利用權的取得價額,攤提期間 15 年;團地附近的道路(取付道路除外)的負擔金,是繰延資產,攤提期間是設施耐用年數的 10 分之 7(1 年未滿端數切捨)。
- 主要為調整團地周邊住民等關係而設置的設施的負擔金:屬繰延資產,攤提期間是 8 年。例如設在團地周邊的緩衝綠地、文教福祉設施、環境衛生設施、消防設施等。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台灣人在日本設立的株式會社,在購入的土地上蓋工廠,向地方政府付了 4 筆負擔金:
- 付 800 萬円給地方政府,用於團地內道路與取付道路:屬第 1 種,依 No.5463,計入土地的取得價額,不攤提。
- 付 300 萬円的上水道負擔金:屬第 2 種,依 No.5463 是水道施設利用權的取得價額,攤提期間 15 年。
- 付 200 萬円給地方政府,用於團地周邊的緩衝綠地:屬第 3 種,繰延資產,攤提期間 8 年;每年攤提約 25 萬円,月數依事業年度計算。
- 付 400 萬円的負擔金,為公司專用的公共設施改良(設施耐用年數假設為 20 年):依 No.5462,攤提期間是耐用年數的 10 分之 7,即 14 年。
算例的金額與耐用年數純屬示意;實際的分類與償却限度額,要依官方頁、設施性質與稅理士。
怎麼做
- 取得負擔金的繳納通知與地方政府的用途說明,確認用在哪一類設施。
- 依 No.5463 判斷是直接形成土地效用、獨立效用,或調整周邊關係的設施;依 No.5462 判斷是否專用、攤提期間是 10 分之 7 或 10 分之 4。
- 計入土地取得價額者,不攤提;屬水道施設利用權者,依 15 年攤提;繰延資產依攤提期間與月數計算償却限度額。
- 確定申告書附繰延資產償却額計算明細書(別表 16(6))。
- 因公共設施設置使土地價格上漲,土地所有人或借地權者的法人向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繳納的金額,No.5462 寫要計入土地的取得價額;借地權本身的取得價額(No.5731 的 6 項)不含這一類。土地若以交換取得,圧縮記帳的條件見日本公司用土地或建物交換另一方的資產,可以圧縮記帳延後課稅嗎?同種固定資產、雙方持有 1 年以上、時價差在 20% 內等 6 項條件,土地加建物換土地的建物部分不適用那篇。
- 保存負擔金的通知書、繳納憑證與設施資料(本站建議);固定資產折舊的相關內容見前述資本支出篇。
容易踩雷
- 把負擔金一次全部當費用:頁面寫支出效果 1 年以上者屬繰延資產,要攤提。
- 把所有開發負擔金都當繰延資產:頁面寫直接形成土地效用者計入土地取得價額。
- 上下水道負擔金攤提期間搞錯:頁面寫水道施設利用權的攤提期間是 15 年。
- 專用設施與非專用設施不分:頁面寫專用者是耐用年數的 10 分之 7,其他是 10 分之 4。
- 沒附繰延資產明細書:頁面寫要附別表 16(6)。
常見問題
付給地方政府的道路負擔金,可以一次當費用嗎?
除非效果不及 1 年,否則不能一次當費用(本站歸納)。No.5462 寫:為使用的公共設施所付的費用,效果及於 1 年以上者屬繰延資產,要依攤提期間攤提;若屬直接形成土地效用的設施,No.5463 寫計入土地取得價額。
上下水道的負擔金怎麼攤提?
No.5463 寫:上下水道、工業用水道的負擔金,是水道施設利用權等無形減價償却資產的取得價額,攤提期間 15 年。
緩衝綠地、消防設施的負擔金呢?
No.5463 寫:主要為調整周邊住民等關係而設置的設施,負擔金屬繰延資產,攤提期間 8 年。
來源
- 国税庁:No.5462 公共的施設などの負担金(2026-11-01 查證):法人が便益を受ける公共的施設の設置または改良のために支出する費用で支出の効果がその支出の日以後1年以上に及ぶものは、繰延資産となります。
- 国税庁:No.5463 宅地開発等に際して支出する開発負担金等(2026-11-01 查證):主として団地の周辺住民などとの関係を調整するために整備される施設の負担金等の額は、繰延資産となり、その償却期間は8年とされてい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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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