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日本「経営・管理」簽證條件重大更新——看新制對資本金、人員與經歷要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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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外國人前確認在留卡:不法就勞助長罪最高 3 年拘禁刑或 300 萬円罰金,新式卡面不再印在留期間

首次發布:|最後查證:2026-10-17

不法就勞助長罪最高 3 年拘禁刑或 300 萬円罰金;未確認在留卡仍可能受罰(2026-10-17)

在日本開店或設公司,一定會碰到雇用外國人的問題:台灣朋友、留學生打工、技術人員。外國人能不能工作、能做什麼、一週最多幾小時,都寫在在留卡上;雇主若沒確認就讓人上工,自己也會被處罰。本文依入管法第 73 條之 2、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雇主向導傳單與在留卡讀取應用程式頁面整理,查證日 2026-10-17;個案請洽入管或行政書士。

雇主要先看的 3 個欄位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傳單說明:不法就勞有 3 種情形:(1)不法滯留者或被命令退去者在工作;(2)沒有可就勞的在留資格、也沒有得到許可卻在工作;(3)超過入管廳認可的範圍在工作。例如,語言學校老師在工廠當作業員、留學生超過許可時數打工。

確認順序:

  1. 就勞制限的有無(在留卡表面):寫「就勞制限なし」,工作內容沒有限制;寫「在留資格に基づく就労活動のみ可」,要確認工作是否在該資格範圍內;寫「就労不可」,原則不能雇用。
  2. 資格外活動許可欄(舊式卡在背面;新式卡的位置,官方說明未查到,待確認):「就労不可」的人若有許可記載,可能能打工,但時數與場所有限制。
  3. 在留期間:是否過期,以及是否太接近期限。

傳單也說明:特別永住者以外,沒有在留卡原則上不能工作;難民認定申請中的人,若沒有有效在留卡,或卡上寫「就労不可」,不能雇用。

法律責任

入管法第 73 條之 2:事業活動上讓外國人從事不法就勞活動,或為此把外國人置於自己支配下,或以業務仲介者,處 3 年以下拘禁刑或 300 萬円以下罰金,或併科。第 2 項規定:不知道外國人的活動屬於無資格收入活動、沒有得到許可、或屬於特定身分者,不能作為免罰理由,除非無過失。入管廳傳單進一步說明:即使不知道對方是不法就勞者,只要沒有確認在留卡等就有過失,仍免不了處罰;外國人雇主也可能成為退去強制的對象。

新式卡面(2026 年 6 月 14 日起)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在留卡讀取應用程式頁面說明:2026 年 6 月 14 日起開始發行新式的在留卡與特定在留卡,卡面上不再印「在留期間」、「許可的種類」與「許可年月日」。雇主若只看卡面,會看不到在留期間。該廳在 2026 年 8 月 19 日更新應用程式,讓這 3 項可用讀取應用程式顯示;「交付年月日」則仍無法確認。應用程式也提供失效情報照會(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可用,網址在 2026 年 1 月 5 日更改),用來確認在留卡番號是否失效;應用程式的使用須取得本人同意。

怎麼做

  1. 面試時請應徵者攜帶在留卡,原件確認,不要只看影本或照片。
  2. 看就勞制限欄、資格外活動許可欄、在留期間,並記錄確認日期。
  3. 下載最新版在留卡等讀取應用程式,讀取 IC 晶片資料,與卡面比對是否一致。
  4. 以失效情報照會確認卡片番號仍有效。
  5. 雇用後依規定向 Hello Work 通報外國人雇用狀況(見站內通報專文)。
  6. 在留期間快到時,提醒員工更新並保留更新後的在留卡紀錄。

容易踩雷

  • 只看卡面的有效日期:新式卡面已不印在留期間(滿了日與卡片有效期限仍印),完整的期間資訊要用入管廳讀取 App 確認。
  • 看到「就勞制限なし」就以為什麼工作都可以:其他欄位與資格範圍仍要確認。
  • 聽員工口頭說「我有簽證」就放行。
  • 沒有取得本人同意就掃描在留卡:應用程式說明要求取得同意。
  • 以為沒有故意就不會被罰:未確認在留卡仍可能有過失。

常見問題

台灣人到日本旅遊期間可以打工嗎?

不行。傳單舉例,以觀光等短期滯留目的入境的人未經許可而工作,屬不法就勞。

留學生每週可以打工多久?

入管廳雇主傳單寫明:資格外活動許可欄記載「許可(原則週 28 小時以內・風俗營業等的從事除外)」者可以就勞,但有時數與場所限制;有複數打工地點時,合計必須在週 28 小時以內。個別許可的內容以卡上記載為準。

在留卡掃描後要保留嗎?

本文只整理確認義務,保存方式與個資處理請依個資保護規定與入管廳說明(待確認)。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