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簽專屬契約付契約金給個人,源泉稅怎麼算?一次支付的契約金含安置費與搬遷費,就業契約時也一樣
簽專屬契約的契約金須源泉:100萬円以下10.21%,超過部分20.42%+102,100円(2026-11-01)

假設日本公司想挖角一位技術人才,簽約時另外付一筆簽約金(官方 Q&A 另寫,為防止被挖角而付的慰留金也屬契約金);或與個人簽專屬契約,約定對方只為公司提供服務。這筆契約金要不要先扣源泉所得稅?國稅廳 No.2810 的答案是:要,而且名目叫安置費、搬遷費也在內。本文依 No.2810 與 No.2792(均標示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1-01;個案請洽稅理士,本文不替任何一筆契約金決定處理方式。一般報酬的源泉規則,見日本公司付律師、會計師或司法書士報酬,要先扣源泉稅嗎?付給個人時 100 萬円以下 10.21%、超過部分 20.42%,翌月 10 日前繳納這一篇,本文專談契約金。
哪些契約金要源泉徵收
No.2810 寫:與居住者個人簽專屬契約等並支付契約金時,要源泉徵收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令和 9 年分以後是所得稅、防衛特別所得稅與復興特別所得稅)。頁面的例子是支付職業棒球選手或陪侍人員等的契約金。
No.2792 也把「役務の提供を約することにより一時に支払う契約金」列為居住者報酬、料金源泉對象的第 7 項。要源泉徵收的契約金,是為一定的人提供服務,或約定不為其以外的人提供服務,而一次支付的所有款項,名目是安置費(仕度金)或搬遷費(移転料)者也含。
就業契約的契約金
No.2810 寫:即使是給與所得者,在簽雇用契約時支付的契約金,不屬給與所得,而是這裡的契約金,要源泉徵收。例外:屬於為就職而搬家通常必要的旅費,而且與其他契約金明確區分支付者,不在源泉徵收對象內。
稅額算法與繳納
No.2810 寫:契約金(A)在 100 萬円以下時,稅額是 A 乘 10.21%;超過 100 萬円的契約金,超出部分用 20.42% 計,另外固定加上 102,100 円;尾數不滿 1 円者捨去。官方範例:150 萬円的契約金,(150 萬円 - 100 萬円)× 20.42% + 102,100 円 = 204,200 円。
源泉徵收的稅額,在支付月份的翌月 10 日前,用 e-Tax 送出所得稅徵收高計算書資料後納付,或附納付書在金融機關、稅務署窗口納付。
算例(本站假設,非官方範例)
假設日本公司錄用一位軟體工程師,簽約時付:
- 契約金 80 萬円(簽約即一次付清):80 萬円 × 10.21% = 81,680 円。
- 另外單獨列示、付給他搬家的交通旅費 10 萬円(假設屬通常必要範圍,且與契約金明確區分):依 No.2810,不在源泉徵收對象內。
若契約金是 150 萬円,則稅額為官方範例的 204,200 円。算例的金額純屬示意;旅費是否屬通常必要,要依實際金額與內容。
怎麼做
- 簽約前確認款項是否屬一次支付的契約金(含安置費、搬遷費名目),對象是否為居住者個人。
- 錄用人才時,把契約金與搬家旅費分開列示並分別支付;只有通常必要範圍內的旅費可排除。
- 依算式扣源泉稅;不滿 1 円捨去。
- 支付月份的翌月 10 日前把稅款繳出。
- 付給外交員的報酬規則不同,見日本公司付外交員、收款員或電表抄表員報酬,源泉稅怎麼算?先扣每月 12 萬円,剩餘部分乘 10.21%,也不適用納期特例那篇;新員工入職手續見日本新員工入職手續時程:契約當天明示條件,扶養控除申告書首次發薪前,社保 5 日內,雇用保險翌月 10 日前,外國人另報那篇。
- 保存契約書、支付明細與旅費憑證(本站建議)。
容易踩雷
- 把簽約金當薪資處理:No.2810 寫簽雇用契約時的契約金,不屬給與所得,是這裡的契約金。
- 以為名目叫安置費或搬遷費就不用扣:頁面寫這些名目也含在內。
- 旅費沒有與契約金分開:要排除的旅費須明確區分,且屬通常必要的範圍。
- 超過 100 萬円的部分仍乘 10.21%:超過部分是 20.42%,再加 102,100 円。
常見問題
錄用員工付的簽約金要扣源泉稅嗎?
要。No.2810 寫:雇用契約時支付的契約金,不屬給與所得,要作為契約金源泉徵收。
搬家費可以不扣嗎?
為就職搬家通常必要的旅費,且與其他契約金明確區分支付者,不在源泉徵收對象內。
150 萬円契約金要扣多少?
官方範例:(150 萬円 - 100 萬円)× 20.42% + 102,100 円 = 204,200 円。
來源
- 国税庁:No.2810 専属契約等で支払う契約金(2026-11-01 查證):給与所得者の場合でも、雇用契約を結ぶときに契約金を支払う場合には、給与所得ではなくここでいう契約金として源泉徴収をしなければなりません。
- 国税庁:No.2792 源泉徴収が必要な報酬・料金等とは(2026-11-01 查證):謝礼、研究費、取材費、車代などの名目で支払われていても、その実態が報酬・料金等と同じであれば源泉徴収の対象になり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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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