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費稅中間申告:前期稅額超過 48 萬円才要,依金額分年 1 次、3 次或 11 次,沒交會視為已申報
前期消費稅超過 48 萬円要中間申告;依金額年 1、3、11 次(2026-10-19)

日本公司的消費稅是「年底一次報」嗎?不一定。公司營收成長後,上一期消費稅年稅額超過一定金額,下一期就必須「先預繳」,稱為中間申告。第一輪談過簡易課稅、2 割特例與消費稅結構,本文只講中間申告:誰要做、一年做幾次、每次繳多少、沒做會怎樣、可不可以自願做。資料依國稅廳 No.6609 與 No.6611 整理,查證日 2026-10-19。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消費稅 10% 的結構:國稅 7.8% 加地方 2.2%、軽減 8%,以及 2027 年 4 月起飲食料品降為 1% 的方案。
誰需要中間申告
國稅廳 No.6609:個人以前一年、法人以前一個事業年度(統稱「直前の課税期間」)的消費稅年稅額,超過 48 萬円者,必須提出中間申告書。這個金額不含地方消費稅。已適用課稅期間特例的事業者不需要中間申告。
消費稅法第 42 條第 1 項括弧明文排除「新設立法人設立日所屬的課稅期間」(合併設立者除外),所以剛成立的公司第一期沒有中間申告義務。
金額與次數
| 直前確定消費稅額 | 中間申告次數 | 每次中間納付稅額 |
|---|---|---|
| 48 萬円以下 | 原則不需要(可自願) | — |
| 超過 48 萬円到 400 萬円 | 年 1 次 | 前期確定消費稅額的 6/12,加其 22/78 的地方消費稅 |
| 超過 400 萬円到 4,800 萬円 | 年 3 次 | 前期確定消費稅額的 3/12,加其 22/78 的地方消費稅 |
| 超過 4,800 萬円 | 年 11 次 | 前期確定消費稅額的 1/12,加其 22/78 的地方消費稅 |
表中的 6/12、3/12、1/12 是前一期為 12 個月時的比例;國稅廳 No.6609 注 4 說明,直前的課稅期間不滿 12 個月時計算方法不同(法第 42 條是以前期確定稅額除以前期月數,再乘以對象月數)。新創公司的第 2 期,若第 1 期不滿 12 個月,就要注意這一點。
申告與繳納期限,都是各中間申告對象期間末日翌日起 2 個月內。年 11 次的法人,第 1 次為課稅期間開始後第 1 個月份,期限從開始日起算 2 個月後再加 2 個月以內,其後各月份依此類推。
舉例(本站試算,非官方):前一期確定消費稅額 180 萬円,每年中間申告 1 次,中間納付 90 萬円,另加地方消費稅約 25.4 萬円(90 萬円 × 22/78)。若前一期是 600 萬円,則年 3 次,每次 150 萬円加地方消費稅。
沒做會怎樣
No.6609 的注 3:應該中間申告卻沒有在期限內提出,視為已提出中間申告書,並以前一期實績計算的稅額立刻確定,之後就要補繳。換句話說,不報不會「沒事」,反而是被依前期稅額計算確定;遲繳則需付延滯稅。
自願中間申告
No.6611:前一期確定稅額在 48 萬円以下的事業者,可以提出「任意の中間申告書を提出する旨の届出書」,從提出日後最先到來的 6 個月中間申告對象期間開始,自願中間申告(年 1 次)。繳納金額同樣是前期稅額的 6/12。但自願制度中,若沒在期限提出,視為提出「停止適用」的届出,不視為已提出中間申告。
任何一種中間申告,都可以改用假決算(臨時決算)計算實際稅額,而不是按前期稅額的比例;但國稅廳說明,假決算算出的稅額為負時也不能在中間申告時退稅,期限過後也不能再補提假決算申告。中間納付的金額,在年底確定申告時扣抵;扣不完的部分退還。
國稅廳 No.6609、No.6611 頁首另載:2027 年 4 月 1 日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的 2 年間,飲食料品的消費稅率將降低,並為此設有中間申告計算方法的特例;若你的事業涉及飲食料品,請依國稅廳的消費稅率引下特設頁確認。
怎麼做
- 查上一期確定申告的消費稅額(不含地方消費稅),對照 48 萬、400 萬、4,800 萬円三條線。
- 把中間申告的各次期限寫進行事曆,每次都是期間末日翌日起 2 個月內。
- 決定用「前期稅額比例」還是「假決算」計算;業績下滑時用假決算可減少預繳。
- 若業績下滑,假決算雖可減少預繳,但稅額為負時中間申告不能退稅,期限也不可補提。
- 準備資金:每次繳納含消費稅與地方消費稅兩部分。
- 年底確定申告時,扣除已預繳的稅額,確認是否退稅。
- 若前期稅額 48 萬円以下但要平準現金流,可考慮提出自願中間申告届出書。
容易踩雷
- 剛好過了 48 萬円門檻的第二年,沒有注意到第一次中間申告的期限。
- 只繳消費稅部分,漏繳 22/78 的地方消費稅。
- 營收下滑,仍按前期稅額預繳,沒有利用假決算。
- 自願中間申告後,沒有在期限提出,以為「視為已申告」,實際上自願制度不適用該視為規定。
常見問題
消費稅中間申告的門檻是多少?
前一期確定消費稅年稅額(不含地方消費稅)超過 48 萬円。
一年要中間申告幾次?
48 萬到 400 萬円年 1 次;400 萬到 4,800 萬円年 3 次;超過 4,800 萬円年 11 次。
沒中間申告會怎樣?
應申告而未申告,視為已提出,並依前期實績計算的稅額確定。
來源
- 國稅廳 No.6609 中間申告の方法(2026-10-19 查證):直前の課税期間の消費税の年税額…が48万円を超える者です
- 國稅廳 No.6611 任意の中間申告制度(2026-10-19 查證):直前の課税期間の確定消費税額…が48万円以下の事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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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9|通則整理,非個案法律或稅務建議;實際規定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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