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人、役員、員工:在日本工作身分要切清楚
同一個人可能同時是股東、代表取締役與實際勞動者。簽證、社會保險、稅務與更新審查看的角度不同。
三個身分不要混在一起
- 股東/出資者:持有公司,不代表可以在日本工作。
- 役員/代表取締役:經營公司,通常是經營管理簽證的核心角色。
- 員工/勞動者:受公司指揮監督提供勞務,適用勞動法與雇用保險。
為什麼這很重要?
餐飲、美容、民宿等實體業態很容易出現「創辦人整天站現場」的狀況。入管審查會看你是在經營事業,還是在用公司包裝自己的勞動。若主要工作是廚房、櫃台、清潔、施術,就要特別設計組織與職務分工。
實務設計
- 役員報酬與員工薪資分開設計,不要臨時亂調。
- 營運現場需要人手時,以員工或外包承接,創辦人的工作要回到採購、財務、管理、開發客戶等經營事項。
- 簽證更新時準備可證明經營活動的資料:合約、營收、會議紀錄、招聘、稅務申報與社保。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07-12|官方來源: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経営・管理省令改正(2025-10-16 施行)、厚生労働省 Working Conditions Handbook|內容性質:工作/聘僱通則整理,非個案勞務或簽證建議。制度修訂頻繁,申辦前請再次確認官方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