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赴日:子公司與分公司(支店)怎麼選?
台灣公司要在日本設點,選擇不是 KK/GK,而是架構: 子公司(獨立日本法人)、支店(同一法人的日本據點)、還是先設代表處。
三種架構對照
| 項目 | 子公司(現地法人) | 支店 | 代表處 |
|---|---|---|---|
| 法人格 | 獨立日本法人 | 台灣公司的一部分 | 無(非營業據點) |
| 母公司責任 | 以出資為限 | 母公司負全責 | — |
| 設立成本 | 株式/合同設立費用 | 登録免許稅 90,000 円 | 免登記 |
| 課稅範圍 | 全世界所得(日本法人) | 日本源泉所得 | 原則不課稅(不得營業) |
| 信用與人事 | 最高,招聘與 B2B 順 | 視母公司知名度 | 不能簽約營業 |
| 撤退成本 | 清算程序較重 | 相對輕 | 幾乎零 |
怎麼選:三個判斷軸
- 風險隔離:日本事業有失敗可能且不想波及母公司→子公司。母公司信用要直接用在日本(接大案、投標)→支店有時反而有利。
- 稅務:子公司與母公司間的交易涉及移轉訂價與扣繳;支店盈虧併入母公司,日本虧損的處理兩邊規則不同——這一題請同時問台灣會計師與日本稅理士,個案差異大。
- 階段:市場調查→代表處;確定要做→多數選子公司(日本客戶與人才對「日本法人」接受度最高);短期專案型→支店。
子公司型態多數選株式會社(信用考量);支店需指定在日本有住所的
「日本における代表者」至少一名。派駐台籍主管的在留資格(企業內轉勤等)是另一條線,與經營管理簽證不同。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07-11|官方來源:JETRO 日本における拠点の種類|內容性質:通則整理,非個案判斷。制度修訂頻繁,申辦前請再次確認官方最新公告。